【发布时间:2023-08-12 08:58:41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批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设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7218,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丰宁满族自治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榆林)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批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设备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包括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0MW项目和志丹顺宁镇二期100MW风电项目,承德丰宁风光氢储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1000MW,包括风电300MW和光伏700MW,同期新建两座220kV升压站。项目位于丰宁满族自治县西北部,丰宁满族自治县地处燕山北麓和内蒙古高原南缘,属于中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型高原山地气候。
#1升压站内220kV母线接线方式采用单母线接线,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本期工程建设1回架空出线间隔,2回架空主变进线间隔,建设1回母线PT间隔。
每台主变35kV侧采用扩大单元接线,设置2段分支母线,两台主变35kV侧的母线无电气联系,每段分支母线设置1套全密闭水冷直挂式SVG型无功补偿装置、1套3次谐波滤波支路和1套5次谐波滤波支路。
#2升压站内220kV母线接线方式采用单母线接线,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本期工程建设2回架空出线间隔,2回架空主变进线间隔,建设1回母线PT间隔。
每台主变35kV侧采用扩大单元接线,设置2段分支母线,两台主变35kV侧的母线无电气联系,每段分支母线设置1套全密闭水冷直挂式SVG型无功补偿装置、1套3次滤波滤波支路和1套5次谐波滤波支路。
志丹县顺宁镇二期100MW风电项目,位于延安市志丹县北侧约20km处顺宁镇罗洼村、刘老湾村周围,场址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8°35′51.07″~108°46′55.03″,北纬36°53′7.36″~37°02′7.08″之间,海拔高度在1500m~1700m之间。风电场附近有S303省道、延吴高速通过,且场址内有简易道路可达,交通条件较为便利。装机容量为100MW,拟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对一期已建110kV升压站进行扩建。主变35kV侧安装1套SVG,SVG补偿容量为感性30Mvar~容性30Mvar。
项目概况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0MW项目8套35KV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其附属设备、35KV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为40Mvar、30Mvar的各4台,8套10Mvar FC滤波支路(3次、5次),志丹县顺宁镇二期100MW风电项目1套30Mvar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其附属设备。
本标段不分标段。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确定)。
2..1.4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kV及以上±40Mvar及以上的水冷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合同业绩3份,同时提供1年及以上的投运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的CAL或CMA权威机构认证不低于35kV容量40Mvar及以上水冷型无功补偿装置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2)需提供不低于35kV容量40Mvar及以上无功补偿装置高低电压穿越试验报告;
(3)需提供次同步震荡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9-04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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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8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张艳敏
电 话:010-58151767
电子邮箱:11680103@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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