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7-17 14:06:41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项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和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神华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项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和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LIMS”系统)采购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争。 1.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SHIL09030817 招标文件编号:SHCTO-1000/ITB-09003 2.招标内容 第一部分: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项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部分: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委托的工作包括提供以上两个项目软件购买、开发、硬件采购、运输、安装、测试、系统培训、现场技术支持和整套系统的最终运转验收、移交等工作。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系统建设地点 煤制油项目LIMS系统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上湾 煤制烯烃项目LIMS系统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开发区哈林格尔镇。 5.计划工期 第一部分:煤制油项目LIMS系统上线试运行时间为 第二部分:煤制烯烃项目LIMS系统应于 6.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人民币应不少于700万元或2008年LIMS项目产值必须在700万元以上; (3)投标申请人就LIMS开发及技术服务人员必须达到20人以上,应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4)2006-2009年LIMS项目业绩必须在25个项目以上;且至2006年以来具有10个大型石油化工行业LIMS项目业绩; (5)提供2008年以来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必须有盈利; (6)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商的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商对该产品的许可证明文件。生产商必须具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出售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115室。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4)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5)2008年以来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6)如是产品代理商,应提供产品授权证明等。 以上验证内容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一套)供招标人核验。 每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3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神华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联系人:夏慧莲 电话:0472-5332219 传真:0472-5332214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