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2-15 16:16:18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金凤煤矿1#、2#单身宿舍及浴室灯房联建工程(招标编号:SHIL0903133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冯记沟乡 总工期:1#、2#单身宿舍工程214天、浴室灯房联建工程180天 项目概况:1#、2#单身宿舍工程主体为砖混结构,层数四层,总建筑面积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的建筑、装饰(1#、2#单身宿舍工程)、安装全部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不含浴室灯房联建室内二次装修) 本项目为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近三年内无死亡事故,并提供由企业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D.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两项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E.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具有类似工程承担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F.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G.施工企业需在宁煤集团优良或合格施工单位短名单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冯记沟煤矿金凤筹建处 联系人:杏喜平 电话:0951-6979112、13995020019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国贸西北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888-1号恒泰大厦17层2号) 邮编:100011 联系人:周松林、谢远 电话:0951-6024356、010-58132377、13723305001 传真:0951-6024326 电子邮件:zhousonglin324@163.com 网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号:0875 0712 0100 302005725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以上证明文件除提交原件外,需按上述顺序编制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