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宁东洗煤厂金凤分厂EPC(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10-02-12 00:00:00 阅读次数: 】
神华宁煤集团宁东洗煤厂金凤分厂EPC(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作者: 日期:2010-02-12 00:00:00 查看次数:704 次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宁东洗煤厂金凤分厂EPC(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SHIL10030154)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银行贷款+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 宁东洗煤厂金凤分厂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3月20日,全部工程具备运行条件:2011年3月1日; 招标范围: 1)主斜井井口房至筛分破碎车间栈桥、筛分破碎车间、原煤仓、原煤仓至主厂房栈桥、主厂房、浓缩车间及循环水池、块煤矸石仓、主厂房变配电室、综合办公楼(含选煤厂办公室、集控室、化验室)、混煤仓、限下煤仓、混煤汽车装车点、筛分破碎车间至原煤仓栈桥、主厂房至块煤矸石仓栈桥、介质库、块煤矸石仓至混煤仓栈桥、矸石仓至限下煤仓栈桥、混煤仓至限下煤仓栈桥、限下煤仓至混煤汽车装车点栈桥、块煤仓变配电室、地磅房、小型综合库房、空压机房、场区厕所及化粪池等所有建设工程的全部土建(含桩基等基础工程和基础工程检测)、机械设备、电气配电、照明、采暖、通风除尘、消防、给排水、环保、除杂、安全、卫生、防雷与接地、防爆、起重、检修、控制保护等的设计、采购、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培训等。 2)全厂集中控制系统、工业电视系统、广播通讯系统、有线电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等工程的设计、采购、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培训等。 3)主斜井井口房至混煤汽车装车点给水、排水、供热管网的设计、采购、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培训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煤炭专业(选煤厂)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近三年内无死亡事故(提供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 设计单位近五年具有两项1000万吨及以上选煤厂EPC(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近五年具有两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干煤流系统施工业绩;承担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近五年具有两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洗选系统施工业绩;
- 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相关专业);
- 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相关专业);
- 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牵头人,且由各联合体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12日起至2010年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888-1号恒泰大厦17层2号)联系人:周松林、谢远,电话:0951-6024356,13723305001,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事故的安全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3月8日上午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同福宾馆8层多功能厅(宁夏银川市新华东街9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煤集团宁东洗煤厂金凤分厂 地 址:灵武市宁东镇中心区 邮 编:750411 联系人:马青松 电 话:13995262870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层829房间 (神华国贸西北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888-1号恒泰大厦17层2号) 邮 编:100011 联系人:周松林、谢远 电 话:0951-6024356、13723305001、010-58132377 传 真:0951-6024326 电子邮件:zhousonglin324@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 号:0875 0712 0100 302005725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2月11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联合体牵头人 | 2 |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包含联合体成员各方 |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包含联合体成员各方 | 税务登记证原件——包含联合体成员各方 | 3 |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详细要求见招标公告)——联合体成员各方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联合体施工各方 | 5 | 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的近三年无死亡事故证明原件——联合体施工各方 | 6 | 近五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详细要求见招标公告)——联合体各方 | 7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原件 |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 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原件 | 8 |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原件——主要为上述3个人员 | 9 | 联合体系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牵头人,且由各联合体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单位须持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报名,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