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3-30 15:56:54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炭井焦煤公司辅助提升系统副斜井及通风系统中央斜井工程(招标编号:SHIL10030347)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夏石嘴山市石炭井 项目概况:副斜井井筒斜长 招标范围:副斜井及中央斜风井井巷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躲避硐、风硐、安全行人通道、施工通路、主要运输道、回风道、采区安全设施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C.是神华宁煤集团评价的优良或合格施工单位; D.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无死亡事故(提供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E.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 F.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G.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神华宁煤集团石炭井焦煤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石炭井 联系人:李建立 电话:13995122085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国贸西北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1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周松林、林圣华 电话:0951-6971426、010-58131137、13723305001 传真:0951-6971431 电子邮件:linshenghua@shenhuagroup.com.cn 网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号:0875 0712 0100 302005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