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6-30 10:47:58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资格预审公告 受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榆林神华郭家湾煤矿工业广场生产区土方回填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榆林神华郭家湾煤矿工业广场生产区土方回填工程 2)招标编号:SHIL10010830 3)工程建设地点:陕西省府谷县大昌汗乡 4)项目概况及具体招标情况:郭家湾煤矿建设项目位于陕西省府谷县大昌汗乡郭家湾工业园区内,目前已完成了生活行政区、生产辅助区场区的土方回填工作,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生产区土方回填工程。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回填施工时根据设计标高预留 a、根据“工业场地土方计算图”(S1474-445.1-1),该区域内图纸设计回填土约 b、北、东边界施工时回填边坡按1:1放坡,增加边坡土方量约 c、扣除回填区预留 d、工业广场东边界场外道路拟回填土约 e、本次招标回填量共计 f、投标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招标资料自行计算复核工程量,工程量误差在±5%之间不 再调整。 2、场地清理:为保证回填质量,中标单位需对取土场地和回填场地范围内的树木(含根系)、大型弃石、植物秸秆等垃圾清除,外运至筹建处指定的排矸场,运距约 3、临时道路:取土场至回填场以及取土场地内、回填场地内的施工道路由中标单位自行修筑、围护,费用进入投标报价。 4、环境保护:回填土挖运过程中势必对石岩塔过境公路和周围住户造成影响,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适当措施,对洒落在过境道路的弃土需派专人及时清理,保障道路畅通;配备相应的洒水设施,及时控制施工过程中造成飞尘扬沙对环境造成影响。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工期: 8)保 证 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5%。 交款方式: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方式 户名: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61001696611052500771 2.申请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07~2010)承担过二个及其以上同类工程的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申请资格预审文件授权人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在职注册职工。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证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时间:自2010年6月29日起至 (2)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37号(火车站东 神东置业公司院内审计楼201室 (3)联 系 人:胡耀宇、蒋岩、徐茂钧、张三海 (4)联系电话:0477-8295177 (5)传真:0477-8295178 (6)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成本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出售,售后不退。 4.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 (1)地址:榆林市长泰国际大酒店九层大会议室 (2)联 系 人:胡耀宇、蒋岩、徐茂钧、张三海 (3)联系电话:0477-8295177 5.公布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的时间: 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以传真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随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话联系方式通知。 招标人: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榆林市经济开发区长兴路 联系人:麻志鹏、李静 电话:0912-3590875、0912-3590524 传真:0912-3590574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邮编:100011 开 户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城支行账号:302005725 联系人:胡耀宇、蒋岩、徐茂钧、张三海 电话:0477-8295177 传真:0477-8295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