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6-17 16:18:24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热电站4号锅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热电站4号锅炉工程施工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工程名称招标编号:SHIL11030972 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热电站4号锅炉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编号:SHCTO-C4-COM-000/ITB-1105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增建4号锅炉土建、安装工程,包括土建、钢结构、设备、工艺、电仪、消防、油漆保温等工程直至锅炉点火,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消除缺陷,以及除业主负责采购之外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 3工程建设地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工厂内。 计划开工时间 企业自筹。 6投标人条件和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曾经承担过至少三个及以上类似装置主体工程建筑、安装施工项目,且投产后运行良好的施工业绩;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或工程管理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6)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为AAA级; (7)企业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人民币。1)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7038室。 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及年检记录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验证内容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上述资料原件在报名时提供,以便招标人审核。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3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部分“投标须知”中第7条规定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29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詹传鑫、亓龙亮 联系电话:18911387829、010-58132352、58132369 传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zhanchuanxin@shenhua.cc,qilongliang@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号:327256019898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齐伟山 电话:0472-5332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