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25 15:22:2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国华东台风光互补电站20MWp光伏发电项目公用电气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对国华东台风光互补电站20MWp光伏发电项目公用电气安装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国华东台风光互补电站20MWp光伏发电项目公用电气安装工程 2、招标编号:SHIL11041448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2)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东台市弶港镇沿海滩涂。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 (4)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企业(公司); (2)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6)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出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七层7038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1)公司介绍信或授权书,(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明文件。上述除(1)须提供原件外,其它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八层817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八层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3272 5601 9898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人:李海华、张亮 E-mail:lihaihua@shenhuagroup.com.cn 电话: 58131132/010-58131161 传真:010-58132371 招标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军、何婧 电话:0515-85309824/9821 传真:0515-85309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