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5 10:55:5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神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拟建北京低碳能源研究所及神华技术创新基地项目(一期)神华技术创新基地配电室及电缆工程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为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发布如下招标公告,诚邀具备投标条件的单位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招标编号:SHIL11020864)。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低碳能源研究所及神华技术创新基地项目(一期)神华技术创新基地配电室及电缆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土沟村东南部;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5)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土沟村东南部,东侧紧邻京承高速路,南侧为温榆河。一期工程共有单体建筑8座,建筑面积 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如下:配电室工程及电缆工程。 1.总包已完成变配电室室内装修工作,已具备变配电设备安装条件。中标人进场后应与发包人、监理人、总包人共同办理验收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提出,尤其是对影响安装的问题。 2、电气(安装)部分承包(招标)范围 2.1电气(安装)部分招标范围为: (1)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图纸中现状1#三通井至现状10#三通井及其之间的电力隧道、电力隧道内电缆支架和接地装置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图纸中现状28#三通井至现状30#90度转角井及其之间的电力隧道、电力隧道内电缆支架和接地装置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 (3)图纸中各配电室的夹层照明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 招标范围包含设备型钢基础下垫铁(总承包单位未预埋)及设备型钢基础。 (4)设计图纸范围内(不在招标范围内的除外)设备、材料等的供应、安装、调试等; (5)报价应包含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不在招标范围内的除外)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含各种试验费、行业性收费、行政收费、验收费用,并最终完成发电等全部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6)由投标人采购、供应的设备及材料应符合本招标文件中关于设备、材料的要求; (7)中标单位负责办理昌平供电公司要求的相关供电手续报批工作,并负责完成昌平区供电公司对此版招标图纸的审核程序,并保证此版图纸通过昌平供电公司的审核,不做设计调整,取得昌平区供电公司加盖审核章的图纸后进行设备的采购工作; (8)中标单位负责协调昌平供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的验收工作,并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昌平供电公司的竣工验收及正常发电。 2.2设计说明:详见与招标文件同步提供的设计图纸。 2.3设备要求 (1)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设备技术标准中提出的对各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符合国家设备技术标准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卖方)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 (3)若投标方(卖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以书面在本技术规范书应答中加以详细描述,否则,视投标方(卖方)无差异,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技术资料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同类工程经历和一定业绩; (2)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合同工程造价在2000万以上施工经历和业绩;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6)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800万元(含人民币800万元); (7)项目经理:受聘于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具有B类安全从业资格证的人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时携带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上述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整理成册。 5、图纸的获取: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联系人:刘海龙010-58134305、80129995)。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18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经济导报及其网站(www.ceh.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招标人:神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尚可战; 联系人:刘海龙;联系电话:(010)-58134305、80129995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邵俊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8层833室 联 系 人:魏垂沛; 联系电话:(010)-58134652传真:010-5813116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帐号:327256019898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