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12 17:04:26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基地西南存水区综合治理工程(招标编号:SHIL11031729)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 工程概况:存水区位于甲醇厂西南侧,为修建银青高速公路填筑路基取土所留下的基坑。烯烃、甲醇等项目试车期间的清净下水、废水等通过明渠流经该基坑外排,长期沉积形成废水湖。通过填埋湖区,延伸清净下水明渠、导洪沟等措施,治理废水湖。 招标范围:包括湖底至湖面位置灰渣回填碾压处理,湖面以上素土回填碾压,明渠出水口至银青高速公路466号标志牌东侧桥涵之间明渠基槽土方开挖、基础处理、明渠砌筑,基地防洪沟出水口至银青高速公路466号标志牌东侧桥涵之间防洪沟基槽开挖、过水面抛石处理,施工过程中清净下水明渠出水口位置修筑临时过水通道,明渠延伸段北侧存水抽排,西南存水区边坡修整处理。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9月22日; 计划总工期:286日历天(含冬休时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合同原件); E.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安全资格证书; F.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G.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30元/套,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 联系人:周枫 电话:13639585057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国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胥海娟 电话:0951-6971437,13895086798 传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箱:shilxhj@126.com 网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3272 5601 9898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备注:报名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需携带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