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20 14:37:0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宁东洗煤厂红柳分厂煤泥晾干系统工程(招标编号:SHIL12030535)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红柳煤矿 项目概况:宁东洗煤厂红柳分厂煤泥晾干系统工程,煤泥转载点、煤泥卸载点、煤泥转载点至煤泥卸载点刮板输送机栈桥、煤泥晾干场和门房及配套的水暖电安装工程,同时还包括场内道路、场地硬化、生产系统配电、控制、场区照明、给排水管网、采暖管网、冲洗水回收系统等设施。 招标范围:宁东洗煤厂红柳分厂煤泥晾干系统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含地基处理),包括工业场地煤泥晾干场竖向道路、场地硬化;煤泥晾干场给、排水;煤泥转载点至煤泥卸载点栈桥及配套工程;煤泥卸载点及配套工程;门卫室及配套的水暖电工程;煤泥晾干系统照明、防雷、配电、控制系统;干燥系统工业场地给排水冲洗水工程;刮板输送机安装及配电等工程(设备甲供,甲供设备清单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总工期:166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4月2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2年10月12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具有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原件; E.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F.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G.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2300.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柳煤矿 联系人:柳军 电话:0951-6978550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国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姚桂宁何强 电话:0951-6971428,6971427 传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myy720@163.COM 网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3272 5601 9898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备注:上述资料均为原件,同时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