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30 11:40:5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奇发改[2012] 358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分公司承建的“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分公司民族食堂建设项目”, 已由奇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2012] 358号”文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选定施工、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分公司 2、招标人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名称: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分公司民族食堂建设项目(招标编号:SHIL12030673) 4、建筑规模:4047㎡(地下面积763.91㎡) 5、建筑类别等级:Ⅲ类 6、结构类型及层数: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一层。 7、工程地点:奇台县第一中学院内 8、招标范围:第一标段:(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第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9、资金来源:企业援建 10、计划投资:1000万元 11、计划开工日期: 12、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各项合格等级 1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4、评标办法:第一标段监理:采用自治区建设厅新建建(2010)17号,监理评标办法 第二标段施工: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设投标控制价)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 1、监理投标申请人: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施工投标申请人: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3、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予任何形势的处罚。 4、施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疆外企业携带经审验有效的进疆登记册原件、拟选派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5、监理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疆外企业携带经审验有效的进疆登记册原件、拟选派房屋建筑专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注:凡参与本工程监理、施工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昌吉州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企业资质备案后方可报名。 三、招标人将根据第二条内容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对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条件内容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1、当投标申请人在7家以内的实行资格后审;2、当投标申请人在7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对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2012年3月30日10:00时— 招标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分公司联系人:杨以玉联系电话:18999883771 报名地址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乌市米东区乌奇公路50号神新公司院内振华饭 店201室) 联 系 人:卢朝晖联系电话:0991-68099130991-6803664 监督电话:奇台招投标监督管理站:0994- 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0994-2338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