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6-26 11:05:3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石槽村煤矿储煤场挡风抑尘墙工程(招标编号:CSIE12010786)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石槽村煤矿 工程概况:挡风抑尘墙总长为1753m,西、北面高为7.5m,东、南面高为6.45m。挡风抑尘墙下部采用1.5m高砖围墙(砖围墙采用MU10实心粘土砖,M5的混合砂浆砌筑。砖围墙每隔60m设置30mm宽的伸缩缝),上部采用平面焊接管桁架悬壁柱,外挂蓝色钢制镀铝锌(冲孔)挡风板(规格为6000×825×0.8成品蝶形板),基本风压为0.65KN/m²。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25年。 招标范围:石槽村煤矿挡风抑尘墙工程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7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1月21日 总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6日至2012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何强、杰永胜,电话:0951-6971427、6971429)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7月18日上午8: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王波 电 话:189950588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国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何强、杰永胜 电 话:0951-6971427、6971429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hq1692@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345458594966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