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07 09:25:1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甲醇制烯烃项目全厂消防工程施工(招标编号:CSIE13040045)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 工程概况:甲醇制烯烃项目消防系统主要包括:甲醇制丙烯(MTP)、丙烯聚合(PP)和部分公用工程(动力站、煤储运、水系统、罐区、空压站、热水站、中控楼)等装置火灾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D类干粉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泡沫系统、防火门系统、防火卷帘系统等。 招标范围:包括各装置火灾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D类干粉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泡沫系统、防火门系统、防火卷帘系统等的采购、安装、调试。 施工包括:电缆及光缆的敷设、端接和测试;设备安装、接线和调试;防火门及防火卷帘安装、调试;管道安装及试压工作;甲供设备的安装及配合安装;消防检测工作;消防系统工程细化设计。 投标人须协助业主完成全厂消防工程专项验收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1日 工程中交:2014年4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安斌、徐金柱,电话:0951-6971433、6971435)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1、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1月29日上午8: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免费注册。未完成注册的可先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办理购买手续,但必须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工作。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 联系人:张晓明 电 话:1390950210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安斌、徐金柱 电 话:0951-6971433,6971435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anbin_shenhua@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3454 5859 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月7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