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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 CSIE13040263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变更公告2013-01-30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0263)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煤化工基地 工程概况:厂前区景观绿化总占地面积为145740平米,其中景观铺装面积37940平米,绿化面积49676平米,景观水景面积4540平米,道路和停车位21890平米。景观部分包含硬化铺装(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其它硬化)、喷泉(含给排水和电气)、人工湖、曲桥、廊架、花架、景观亭、座凳、树池、花池、置石、喷泉水池、旗台(包含不锈钢旗杆)、叠水池等。绿化部分包含微地形、苗木(含乔木、灌木、草坪及其它植物)种植、喷灌管道安装等。照明和亮化包含景观照明及建筑物亮化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 (景观绿化部分:厂前区2#道路从东向西沿2#道路--4#道路-1#道路—厂区南部红线--厂区东部红线所包含区域):根据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完成图纸内容中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景观部分的场地土方平整、硬化铺装(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其它硬化)、人工湖、曲桥、廊架、花架、景观亭、座凳、树池、花池、置石等施工内容; 2.完成绿化部分的场地土方平整(含微地形)、种植土换填、施肥、苗木(含乔木、灌木、草坪及其它植物)种植、喷灌管道安装、标准养护(养护期三年)等施工内容; 3.不含厂前区1#、2#、3#、4#及6#主干道路施工。 第二标段: (绿化景观部分:厂前区2#道路从西向东沿2#道路--4#道路-1#道路—厂区南部红线,从厂区南部红线到经五路边,沿经五路到纬二路边,沿纬二路到厂区东部红线至2#道路所包含区域):根据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完成图纸内容中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景观部分的场地土方平整、硬化铺装(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其它硬化)、喷泉(含给排水和电气)、 廊架、花架、景观亭、座凳、树池、花池、 置石、喷泉水池、旗台(包含不锈钢旗杆)、叠水池等施工内容; 2.完成绿化部分的场地土方平整(含微地形)、种植土换填、施肥、苗木(含乔木、灌木、草坪及其它植物)种植、喷灌管道安装、标准养护(养护期三年)等施工内容; 3.不含厂前区1#、2#、3#、4#及6#主干道路施施工内容。 第三标段: (照明和亮化工程):根据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完成图纸内容中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景观和绿化及道路的照明配电箱、电缆、灯具等采购、安装及调试施工内容; 2.完成厂前区各建筑物亮化安装工作,包含建筑物及配合建筑物亮化的配电箱、电缆、灯具等采购、安装及调试施工内容。 3.完成对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和亮化工程图纸的优化。 4.完成与景观绿化、外装修、土建施工单位配合工作。 计划工期: 1.景观部分:2013年3月1日-2013年8月31日(184天) 2.绿化部分: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122天) 3.景观照明及亮化:2013年3月1日-2013年8月31(184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2.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3个2万平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7.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第二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2.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3个2万平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7.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第三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400万元以上;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近五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项工程造价200万以上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施工; 4.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7.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注:本标段执行两阶段招标,即:第一阶段征求技术建议,第二阶段投标。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同时参与3个标段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沙莎、徐金柱,电话:0951-6971434、6971435)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1500元/套,第二标段:1200元/套,第三标段:10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第一、第二标段: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2月20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第三标段: 《技术建议文件》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免费注册。未完成注册的可先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办理购买手续,但必须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工作。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 联系人:张岩峰 电 话:010-5641074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沙莎 、徐金柱 电 话:0951-6971434,6971435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zilingshaer@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3454 5859 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9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