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15 14:25:32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CSIE13041073神华宁煤集团金凤煤矿筛分破碎车间南侧块煤装车系统工程-变更公告2013-04-24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金凤煤矿筛分破碎车间南侧块煤装车系统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1073)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夏神华宁煤集团金凤煤矿 招标范围:金凤煤矿筛分破碎车间南侧块煤装车系统工程,块煤仓为钢框架结构,钢仓有效容积90m3,总建筑面积363.5m2,檐口高度16m;输送栈桥水平长度58.35m;部分场地硬化、道路等工程;安装一台块煤转载胶带输送机、给煤机一台、电动葫芦一台等。具体工作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3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杏喜平 电 话:1399502001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联系人:徐金柱、安斌 电 话:0951-6971435、6971433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490915698@qq.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3454 5859 4966 2013年4月15日 附表: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