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07 08:47:5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对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一期30MWp项目110kV升压站土建安装及光伏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一期30MWp项目110kV升压站土建安装及光伏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招标编号:CSIE13011317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为升压站土建设施、电气安装和光伏区机电设备安装,主要包括110kV升压站户外构支架、主变基础、35kV配电室;升压站动力系统;升压站站区:围墙、道路、事故油池、绿化地、场地硬化、砌砖排水沟;水泵房采暖系统和动力系统;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调试:主变压器1台、升压站电气主接线、升压站户外设备、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升压站低压配电柜及附属设备、通讯设备、安全稳定控制系统、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光伏区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箱变30台、汇流箱420台、逆变器60台、直流柜、通讯子站;集电线路安装调试;光伏区防雷及接地网设施安装调试;场区光缆敷设等。 (2)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和硕县。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 (4)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⑵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⑶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 ⑷应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并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⑸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⑹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出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5月8日起到2013年5月17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1)公司介绍信或授权书,(2)营业执照副本,(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4)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竣工证明或业主证明),(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上述除(1)须提供原件外,其它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5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0房间,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系人:李海华 邮 箱:lihaihua@shenhua.cc(重要) 电 话:010-58131132 传 真:010-58132347 招标人: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东 电话:0991-8879082 传真:0991-8898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