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20 09:27:5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园区脱硫脱硝防腐绝热、防火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1525)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 工程概况:根据公司化工装置生产特点,需对脱硫、脱硝系统进行防腐绝热、防火处理。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为; 第一标段:甲醇制烯烃项目防腐绝热、防火工程。招标范围:1.脱硫系统:施工蓝图内所有防腐绝热、防火、除锈工程;不包含电仪安装支架的除锈及防腐 。2.脱硝系统:施工蓝图内所有防腐绝热、防火、除锈工程;不包含电仪安装支架的除锈及防腐。 第二标段:烯烃公司防腐绝热、防火工程。招标范围:1.脱硝系统:施工蓝图内所有防腐绝热、防火、除锈工程,包括界区红线内的所有防腐绝热、防火工程及甲醇制烯烃项目红线界区外至烯烃公司界区间的防腐绝热、防火工程;钢结构一道面漆;不包含电仪安装支架的除锈及防腐。 第三标段:甲醇厂防腐绝热、防火工程。招标范围:1.脱硫系统:施工蓝图内所有防腐绝热、防火、除锈工程,包括界区红线内的所有防腐绝热、防火工程及甲醇制烯烃项目红线界区外至甲醇厂界区间的防腐绝热、防火工程;不包含电仪安装支架的除锈及防腐 ;2.脱硝系统:施工蓝图内所有防腐绝热、防火、除锈工程,包括界区红线内的所有防腐绝热、防火工程及甲醇制烯烃项目红线界区外至甲醇厂界区间的防腐绝热、防火工程;不包含电仪安装支架的除锈及防腐 。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1、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6月15日2、计划中交时间:2013年12月31日。第二标段;1、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6月15日2、计划中交时间:2013年11月30日第三标段;1、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6月15日2、计划中交时间:2013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B.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在化工生产装置防腐保温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原件; E.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F.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G.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徐金柱、安斌,电话:0951-6971435、6971433,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3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12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 联系人:张晓明 电 话:0951-69759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徐金柱、安斌 电 话:0951-6971435,6971433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490915698@qq.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05月20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备注:上述资料均为原件,同时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