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18 17:11:4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国华粤电台山电厂6、7号机组“上大压小”扩建工程,项目业主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台山市赤溪镇铜鼓村 建设规模:新建2×120圆形煤场防风抑尘网项目 计划工期:现场安装总工期4个月,设计、制造工期满足现场进度要求。 本标段招标范围:本标段负责新建1、2号圆形煤场(直径120米)的穹形钢网架仓顶、彩色压型钢板围护、檩条、檩托及通风除尘、上下水、照明、防雷接地、监控、钢楼梯、采光板等的设计、供货、安装、试验、验收、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且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注册资金不小于3000万元。 (6)所承包工程在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及人员重伤以上事故。 (7)近五年内具有三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无不良施工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办事处,详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购买招标文件。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上传网站要求的证照扫描件,以通过初审。初审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复审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售标大厅或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没有通过复审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备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交招标人处),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渝通宾馆(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经在线网站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邮 编:529228邮 编:400020 联 系 人:田玉春联 系 人:张晓达 电 话:0750-5291541电 话:023-67941751-8007、8001 传 真:0750-5291544传 真:023-6712640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0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