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8-09 16:41:38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对国华哈密石城子30MWp光伏发电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国华哈密石城子30MWp光伏发电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2、招标编号:CSIE13012596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防雷汇流箱、直流配电柜、逆变器、升压箱变;配电装置中的隔离开关、变压器、各种控制柜、避雷针、户外电缆支架、绝缘子等;从电池组件到接入电网的电缆敷设、防火封堵;站用电系统:变压器、进出线柜、电缆、管理区照明;通信及控制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各种显示屏、电缆及保护管、控制电缆;电池板组件接地;设备及系统调试等。 (2)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郊。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 (4)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 ⑷应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并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⑸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⑹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出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8月9日起到2013年8月16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非会员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及开户许可证的所有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房间现场注册为会员并购买招标文件。不注册的单位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注册电话:010-58131370 注册成为会员后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1)公司介绍信或授权书,(2)营业执照副本,(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上述除(1)须提供原件外,其它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8、现场踏勘:招标人统一组织,集合时间:2013年8月20日上午10:00时。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0房间,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系人:李海华 邮 箱:lihaihua@shenhua.cc(重要) 电 话:010-58131132 传 真:010-58132347 招标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东 电话:0991-8879082 传真:0991-8898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