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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 CSIE13042744神华宁煤集团灵新煤矿2013年地面土建维修改造工程-变更公告2013-08-23 · CSIE13042744神华宁煤集团灵新煤矿2013年地面土建维修改造工程-变更公告2013-10-18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灵新煤矿2013年地面土建维修改造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2744)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神华宁煤集团灵新煤矿 工程概况:1.文体活动中心西侧道路工程;2.联建楼水箱间、楼梯间、走廊、洗衣房地面维修;3.自行车棚工程;4.女澡堂供暖管路维修;5.居住区入户管路维修;6.汽车队上水维修;7.调度室机房粉刷;8.食堂东侧供暖管路维修;9.招待所供水管道、走廊吊顶维修;10.三采区旧锅炉房、主扇房、制氮车间等拆除;11.灵武水木灵州活动室维修改造;12.灵新清真寺礼拜殿供暖及地面维修;13.新建三泵站井房工程;14.五采区移动压风机彩板房维修;15.驱动机房冷却泵房维修;16.工业区屋面维修;17.动力科设备库维修及金属护栏安装;18.四采区围墙维修;19.联建楼内庭院铺砖及来宾澡堂维修;20.其它零星项目维修。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123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C.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原件; D.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E.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F.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备注: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12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万银芳 电 话:0951-696294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刘浩、安斌 电 话:0951-6971427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liuhaod@shenhua.cc 网 址:www.shil.com.cn 2013年8月16日 附表: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