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8-23 10:31:5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神华国华寿光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 烟气脱硫岛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130128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国华寿光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烟气脱硫岛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业主为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寿光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4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16年6月10日。具体节点完成时间见招标文件附件1。 招标范围及内容: 两台机组脱硫岛的脱硫岛的设计、设备制造、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建筑安装施工、试验、调试、指导监督、技术服务、培训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EPC总承包工作。 脱硫岛范围内的火灾报警、桩基(含湿式静电除尘器)、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不属于本标段。 具体工作范围、供货范围、服务范围以及设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部分” 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具有10台套及以上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同类烟气脱硫工程设计、供货、安装和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业绩表、采购合同或供货合同、用户出具的证明材料); 3.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较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等,提供公证机构或投标人法律顾问出具的相应的文件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备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等。 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北京康铭大厦二层多功能厅(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18号)。 5.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网站和神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寿光市羊口镇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262714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王延安联 系 人:赵堃 李晨 靳晶晶 张超 电 话:0536-2239081电 话:010-58132327/4655/4654/1248 传 真:0536-2239100传 真:010-58132347 邮 箱:cnbjscorpio@163.com(如电话联系不到,可邮箱留言)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cnbjscorpio@163.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