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18 15:07:5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绥电公司)的委托,对绥电公司#1、#2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汽动给水泵组改造、真空系统改造及相关项目A级检修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且无负债经营记录;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具备电力设备安装、检修、调试营业范围。 (3)具有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 (4)投标人需具有600MW火电机组汽轮机本体安4台套及以上的业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保证体系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已完成项目业绩表(提供完成证明文件)、单位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投标人资格要求文件。以上均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复印件1套备存。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供货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各包货物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联系人: 刘天吉 刘铁臣 联系电话:0429-6615026/2076传 真:0429-6615084/207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 赵堃 李晨 靳晶晶 (Email:zhaokun2327@163.com,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电话:010-58132327/4655传真:010-58132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