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0-09 08:46:5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大峰露天煤矿大峰采区黑头寨地段三层煤顶板以上剥离和大峰矿坑口调度室地段三层煤顶板以上剥离(二期)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3310)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夏.大峰露天煤矿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工程概况:大峰采区黑头寨地段三层煤顶板以上剥离最高标高+1905m,最低标高+1820m,工程量500万m3;大峰矿坑口调度室地段三层煤顶板以上剥离最高标高+1960m,最低标高+1870m,工程量1000m3。二期工程平均运距2.2km,重车上坡,坡度在1.6%~16%之间,大块岩石多,需要破碎锤破碎;以上剥离都是十年前排弃的虚渣,经过十年的沉积,逐渐变实,施工时不允许穿孔爆破。排土场为大峰采区东排土场,两处开拓运输系统已经形成,剥离量分别经过黑头寨立交桥和山南立交桥排到大峰采区东排土场。 招标范围:根据剥离地点将以上两处剥离工程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大峰采区黑头寨地段三层煤顶板以上虚方剥离工程,工程量500万m3; 第二标段以大峰矿坑口调度室地段三层煤顶板以上虚方剥离工程东西中点线为界,由北向南推进,工程量500万m3; 第三标段以大峰矿坑口调度室地段三层煤顶板以上虚方剥离工程东西中点线为界,由南向北推进,工程量500万m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 B.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近3年承担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3项并提供合同原件; E.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F.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G.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王旭,电话:0951-6971429)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备注: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9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峰煤矿) 地 址:神华宁煤集团大峰煤矿 联系人:王洪军 电 话:0952-24320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王旭 电 话:0951-6971429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SHIL10000@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9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