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19 17:07:3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 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电厂二期2×1100MW机组扩建工程五通一平施工招标公告 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电厂二期2×1100MW机组扩建工程五通一平施工项目进行采购。 一、招标编号:CSIE13053701,项目编号:SGEG-2013-D6-GC-584 二、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电厂二期2×110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现场 三、招标范围: 1、场地平整 电厂二期设计范围内全部场地平整、围墙建设 2、汽车煤运输、灰渣运输道路 新建汽车煤运输、灰渣运输道路及施工道路的土方、路基等工程。 3、施工用水、用电、通讯 招标方确认的公用部分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消防等。 4、电力和通讯线路搬迁 5、宁煤水管线的防护、移位 6、施工道路 7、排水系统施工 8、承包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及绿化、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标语等。 9、其它。 四、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3年12月开工,工期120天(暂定)。 五.资格条件 1、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三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六各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6)资质要求: 1、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7)业绩要求: 2008-2012年内,投标人须具有国内2个类似工程的承包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签字页、合同内容页等)及发包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不得少于2份,不得多于5份。其它业绩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近年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格式要求填写。列表中所列业绩必须随时可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审查。 (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等)。 (8)人员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 (9)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19日至2013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材料复印件。除另有约定外,以上文件均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复印件1套备存。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楼购标大厅或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房间进行注册。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1000元人民币。联系电话:023-67126908。 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ww.shenhuabidding.com.cn/ 联系人:周佳荣、郑国栋、张雷、杨骏进联系电话:023-67941751转8006、8008 5.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3年12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2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伍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CSIE13053701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8.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www.sgeg.shenhuagroup.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政 编 码:100007 联 系 人:周佳荣、郑国栋、杨骏进 电 话:023-67941751转8006 传 真:023-67126406 电 子 邮 箱:zjr_hh@163.com(有问题可以直接发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