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30 15:58:2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甲醇制烯烃项目火炬单元防腐、绝热、防火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4327)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神华宁煤集团甲醇制烯烃项目施工现场。 工程概况:甲醇制烯烃项目火炬单元位于烯烃一期火炬区西侧,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建、设备、管道、电气、自控等专业。火炬单元共6条管廊,钢结构安装总量900吨,管道安装总量4045米。动、静设备总计14台,6台火炬气分液(水封)罐,8台火炬离心泵。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有钢结构、设备、管道(含地管)的除锈、防腐、防火及绝热工程(除钢结构框架协议技术要求和火炬设备制造合同技术要求的范围外)。 工期:火炬装置计划中交时间:2014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B、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须同时提供近三年独立承担的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和化工生产装置防腐保温工程业绩(两类业绩均不得少于3项); E、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F、提供企业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G、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以2013年11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H、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0至2014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金萌睿 电话:0951-6971430)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接受现金或网上电子支付)。 网上电子支付流程请参照: 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主页-通知 1)投标人网上支付操作手册; 2)关于登陆神华招标网电子支付招标费用的通知; 4.3招标文件收款账户: 收款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账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开户行名称: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21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 凡有意申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制烯烃项目筹建处)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 联系人:张晓明 电 话:0951-69759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金萌睿 电 话:0951-6971430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shgmjmr@126.com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