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26 14:58:42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施工电源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施工电源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工料总包)、验收和送电。投标方还负责按招标方委托内容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外联工作,包括与供电公司之间的施工电源报装、中间检查、施工电源报竣验收等一系列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因电力通道问题可能与园林、交管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发生的外部联系工作和施工电源线路通道清理(含青苗补偿全部工作)的相关费用亦包含在本工程报价中。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工期:施工电源工程工期为60天,从招标方下达开工令开始计算。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5.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建设部或住建委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5.3具有同类施工业绩(提供2011-2013年近三年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电子版提供扫描件); 5.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2011年起3年内至少担任过三个已交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要求还应有全国通用的《安全资格证》。 5.7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监人员都必须具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监人员必须具备5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3承包商安健环协议,第4.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要求还应有全国通用的《安全资格证》。 5.8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较大安全伤亡事故,无一般火灾事故,无一般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等情况发生;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至今)无被相关政府监督部门通报记录不良行为的事件;无因拖欠工资逾期未整改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的事件;无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及其他违反行业法律法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事件。投标方需提供公证机构或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的证明文件材料。 投标方如中标,若查出发生上列4种情形之一,视为弄虚作假,招标方将终止与投标方合同,给与清退,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根据不同阶段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5.9投标方提供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诚信证明》文件。 5.10投标方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至今)质量回访记录。 5.11招标人若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弄虚作假、不真实,将作为废标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有上述情形,要终止合同,给与清退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根据不同阶段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注册成为会员。注册步骤:1、上传网站要求的证照扫描件,以通过初审。2、初审通过后,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复审地点见神华招标网)。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须前往售卖标书现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办事处(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进行资格审核,需携带的资格审核资料: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个人身份证及公告资质要求中提到条件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同类施工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要求5.6~5.11需要的内容应包含在投标文件中,购买文件时不用提供)。 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为“网银支付”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采取网银支付的,须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完成支付流程,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4年1月26日至2014年2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卖价格: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七、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八、开标: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14年2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地点:长沙,另行通知。 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邮政编码:400020 联 系 人:周佳荣、张雷 电 话:023-67941751转8006、67126908 传 真:023-67126406 招 标 人: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 邮政编码:425000 联 系 人:吕辉 姜伟 电 话:0746-8665075 传 真:0746-8665066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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