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14 17:18:2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CSIE14011155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二期30MWp项目光伏场区电气安装工程-变更公告2014-04-15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对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二期30MWp项目电气设备及集电线路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二期30MWp项目光伏场区电气安装工程 2、招标编号:CSIE14011155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及要求: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二期30MWp项目光伏场区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和硕县。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确保基建达标投产。 (4)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以上投标人须同时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⑶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 ⑷应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并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⑸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⑹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出售招标文件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非会员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及开户许可证的所有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房间现场注册,不注册的单位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电话:010-58131370 注册成为会员后可在神华招标网上购标或在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璐010-58134622),在现场购买时,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工程监理业绩复印件。网上购标时,将资料扫描上传进行审核。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4月23日,每天8: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现场出售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 7、现场踏勘和答疑 现场踏勘:2014年4月25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备车辆,其它时间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 踏勘集合地点:招标人办公楼前。 现场踏勘联系人: 赵四阳、井文清 联系电话:15276982758、186019599817、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5月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当日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请派代表出席开标式。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房间 9、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此公告在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系人:李海华、鲁轩铭 邮 箱:lihaihua@shenhua.cc(重要) 电 话:010-58131132、58132359 传 真:010-58132347 招标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井文清 电 话:09026973063、18601959981 传 真:09026973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