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31 17:42:26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4年灰渣处置及运输项目(招标编号:CSIE14042862)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4年灰渣接卸(85万吨/年)及运输、灰渣处置及灰场管理、运灰道路维护。(详细工作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沙莎 电话:0951-6971436)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证明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收款账户: 收款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账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开户行名称: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22日下午14: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 凡有意申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 联系人:孟虹艳 电 话:0951-76156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沙莎 电 话:0951-6971436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zilingshaer@163.com 网 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3454 5859 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