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31 13:56:3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华三塘湖一D风电场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哈密风电基地二期三塘湖风区15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4〕9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华(巴里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5%,招标人为国华(巴里坤)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401565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三塘湖镇。 2.2项目概况:国华三塘湖一D风电场80台2.5MW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场内道路、风机接地工程等施工 2.3招标范围及其它主要工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80台2500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基础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机基础、风机基础承台、基础二次灌浆等地基与基础工程; 2)风机接地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接地网敷设与接地电阻试验,并取得气象部门出具接地检测报告); 3)与风机配套的管线预留、预埋等; 4)锚杆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 5)基础的防腐密封; 6)其他在风机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7)风机基础锚杆由业主单位提供,施工单位接货; 8)风场场内道路施工; 9)80个风机吊装平台场地平整; 10)负责国华巴里坤三塘湖风电场风机基础工程甲方正式接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11)负责组织国华巴里坤三塘湖风电场风机基础、道路、接地工程开工、交验等各种手续的办理,其费用的交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12)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甲方对上述设施不予提供,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3)负责发包人提供设备货物(锚栓等)、材料的现场接卸、保管(含货物保险)、二次搬运直至竣工移交,投标时已考虑此项费用,业主不承担任何费用; 14)协助业主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青苗树木的赔偿工作; 15)负责办理本项目工程在新疆自治区政府或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土地、环保、消防、林业、畜牧等)的消防建审、开工手续、工程项目备案等手续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6)负责办理本项目工程的各项竣工验收(含在工程工期内)手续,确保总工期,并承担相关费用; 17)负责协调地方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交纳抵押金;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 18)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生产部门; 19)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移交之前,负责成品保护、维护,验收期间出现的缺陷,发生的事故,如因施工或管理不当所致,负责修复、处理。如事故使工程投产日期推迟,应赔偿经济损失。 2.4计划工期:2015年3月1日至7月31日 2.5其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09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有5个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承台施工业绩或5个中标价格在2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含地基与基础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5)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近5~8年内有过完成(包括正在建设)2个风电项目或一亿元以上的工民建筑工程管理经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8)投标人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资料管理员; (9)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或法院不良信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否则将拒绝购买标书或相关投标无效; (11)根据哈密当地政府要求,投标人在劳务用工方面在哈密地区应具有良好管理水平和信誉,无因劳务纠纷出现民工围堵当地政府现象的不良记录,否则将拒绝购买标书和投标或相关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0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标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集合时间:2015年1月9日12:00时 集合地点:哈密市一电厂院内,国华新疆分公司办公楼内 联系人:余用领 电话:138313627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上午0 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汉华国际饭店四楼菖蒲宫(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26号)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银行代码:104100004013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号:345 458 594 966 联系人:李海华、鲁轩铭 邮 箱:lihaihua@shenhua.cc(重要) 电 话:010-58131132、58132359 传 真:010-58132347 招 标 人:国华(巴里坤)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一电厂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井文清 电 话:0902-697306318601959981 传 真:0902-6973036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投标单位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公司于2013年9月1日在神华招标网上开通了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电子支付功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成为会员,并通过审核; 2、参与的项目有允许电子支付说明; 3、投标人需在以下17家银行中任何一家开通企业网银,完成电子支付。17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河北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打开神华招标网页面(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或http://www.shil.com.cn); 1、点击“供应商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2、登录系统后,点击“招标财务”菜单下“供应商网上支付”功能; 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缴费内容; 4、点击操作框右上角“网上交费”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校验码,点击“提交订单”,然后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用投标人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其它说明,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登录网址为: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或http://www.shil.com.cn,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