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2 18:14:3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本招标项目国华哈密景峡四A区风电场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哈密风电基地二期东南部风区景峡区域210万千瓦风电及25万光伏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4〕22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5%,招标人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1082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东南部景峡区域。 2.2项目概况:国华哈密景峡四A区风电场100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基础、风机接地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及其它主要工作事项: 1)100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编号为第1#~第100#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基础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机基础、风机基础承台等地基与基础工程; 2)风机接地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接地网敷设与接地电阻试验,并取得气象部门出具接地检测报告); 3)与风机配套的管线预留、预埋等; 4)风机基础环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 5)基础的防腐密封; 6)其他在风机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7)风机基础环由业主单位提供,施工单位接货; 8)100个风机吊装平台(编号为第1#~第100#风力发电机组)场地平整; 9)负责国华哈密景峡四A区风电场风机基础工程甲方正式接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10)负责组织国华哈密景峡四A区风电场风机基础、风机吊装平台、接地工程开工、交验等各种手续的办理,其费用的交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1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甲方对上述设施不予提供,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负责发包人提供设备货物(风机基础环等)、材料的现场接卸、保管(含货物保险)、二次搬运直至竣工移交,投标时已考虑此项费用,业主不承担任何费用; 13)协助业主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青苗树木的赔偿工作; 14)负责办理本项目工程在新疆自治区政府或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土地、环保、消防、林业、畜牧等)的消防建审、开工手续、工程项目备案等手续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5)负责办理本项目工程的各项竣工验收(含在工程工期内)手续,确保总工期,并承担相关费用; 16)负责协调地方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交纳抵押金;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 17)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生产部门; 18)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移交之前,负责成品保护、维护,验收期间出现的缺陷,发生的事故,如因施工或管理不当所致,负责修复、处理。如事故使工程投产日期推迟,应赔偿经济损失。 2.4计划工期:2015年5月1日至9月30日 2.5其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同时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在8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09年1月1日起至今),须至少完成过5个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承台施工业绩或5个单项中标价格在2亿元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含地基与基础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提供合同或结算证明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0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获得一个国家级鲁班奖或者三个省部级金奖(金杯); (6)项目经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且在近5~8年内有过完成(包括正在建设)2个风电项目或1亿元以上的工民建筑工程管理经历;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9)投标人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10)投标人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资料管理员; (1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12)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装备; (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或法院不良信息记录或国家级“3.15”网站(11315网站)不良信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否则将拒绝购买标书或拒绝投标或相关投标无效; (14)根据哈密当地政府要求,投标人在劳务用工方面在哈密地区应具有良好管理水平和信誉,无因劳务纠纷出现民工围堵当地政府现象的不良记录,否则将拒绝购买标书或拒绝投标或相关投标无效。 (15)对于同一集团所属不同子(分)公司或控股公司之间,或者母(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或控股公司之间,若出现都来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况。考虑今后招标评标的公正性,只能确定最早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为该工程的投标单位,其它单位将拒绝购买标书或拒绝投标或相关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02月12日至2015年0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标途径: (1)网上购标: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将现场购标需携带资料上传扫描件后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 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010-58132348; (2)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在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3月10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9室。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备车辆,费用自理。 踏勘集合时间:2015年03月04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哈密市一电厂院内,国华新疆分公司办公楼内 联系人: 余用领 电话:13831362730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编:100007 联系人:李海华、鲁轩铭 E-mail:lihaihua@shenhua.cc、luxuanming@shenhua.cc 公司电话:010-58131132、58132359 传真:010-58132347 招 标 人: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一电厂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 井文清 电 话:0902-6973063 18601959981 传 真:0902-6973036 2015年02月10日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2)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3)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