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1 10:51:11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综合楼节目制作与编辑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综合楼节目制作与编辑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2123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节目制作中心和编辑中心的摄像机系统、虚拟演播系统、编辑系统、存储系统、音频系统以及灯光和声学装修系统各系统的施工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等。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个自然日后进场开工,45个自然日内完成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预计2015年5月30日完工,但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工期,所有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在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3个以上业绩,每个项目业绩的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附合同复印件证明。 (4)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证书。 (5)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如果不是投标主要设备(摄像机和非编系统)的制造商,须出具主要设备制造商(摄像机和非编系统)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主要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03月11日至2015年0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标途径: 1)网上购标: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相应资料扫描件后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10-57336333; 2)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4月02日09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9室。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卢爽、何流 电 话:5812345、58131254 传 真:57339287 电子邮件:13707502@shenhua.com 网 址:www.shil.com.cn 招 标 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2层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原宁 电 话:57595385 2015年0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