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22 17:44:04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国华寿光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灰场施工,项目业主为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神华国华寿光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灰场施工 招标编号:CSIE15012147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寿光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送达承包人的开工令所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若该开工日期与上述暂定日期不符,则竣工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具体节点完成时间见招标文件附件1。 2.4招标范围: 灰场、车库、喷洒水泵房、洗车池、运灰道路、汽车衡、喷洒水管道安装,含各建(构)筑物的土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配套电气线路施工。 详细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完工业绩,安全、质量情况良好,且无不良施工记录; (4)通过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近3年(2012年3月31日起至今,下同)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近3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公证机构或投标人法律顾问出具的相应的文件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010-58131370 通过现场复审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一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中第一项,标书款必须用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使用企业网银在神华招标网的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暂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010-58132348。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5年5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北京市雍景台酒店二层芙蓉厅(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2号)。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刘海涛 赵堃 电 话:010-58131386、2327 传 真:010-58132347 电子邮件:shgjlht@126.com(如电话联系不到,可邮箱留言) 招 标 人: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 邮 编:262714 联 系 人:杨光 电 话:0536-2239083 传 真:0536-2239100 电子邮件:060603@ghep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