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06 15:12:01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新能源公司乌东煤矿生活污水及矿井水处理系统改扩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15042629) 受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对神新能源公司乌东煤矿生活污水及矿井水处理系统改扩建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神新能源公司乌东煤矿生活污水及矿井水处理系统改扩建EPC总承包工程 2、招标编号:CSIE15042629 3、工程概况: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位于位于乌鲁木齐东北部,距乌鲁木齐市34km,北距米泉市13km,行政区划隶属乌鲁木齐市东山区。地理坐标:东经:87°40′53″~87°47′57″;北纬:43°53′06″~43°56′30″。地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南部,备受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是环境监察的国控单位;与曙光上村、芦草沟及铁厂沟乡邻近,是环境影响百姓反映的集中区;因此环境保护责任大,必须高度重视。 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始建于2009年,2010年11月份投入使用,设计处理能力400m3/d,出水回用于矿区绿化级洒水,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为“原水—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砂滤罐—出水消毒—回用绿化”。已不能稳定达标运行,具体以现场实地踏勘为准。设计出水水质:在现有生活污水站(处理能力400m³/d)的基础上改扩建,使生活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达到500m³/d。处理后的回用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GB/T18921-2002)相关标准中的最高标准。现有矿井水处理系统于2009年开始建设,2011年10月份投入使用,处理能力为7200m3/d,其中现有膜深度处理系统设计进水量为3600m3/d。进水水质:以现场踏勘自行取样化验为准。现有工艺为:混凝沉淀池—普通快滤池—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达标的水复用于井下,浓盐水进入浓盐水蒸发池,防渗无外排。乌东煤矿现有矿井水处理系统设计总处理能力7200m³/d,矿井水处理包括预处理及深度处理系统。现需对原有反渗透单元进行改造,完善合理的污泥处理单元,并扩建膜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500 m³/d,使矿井水处理系统膜深度处理总进水规模达到5100 m³/d。 项目建设目标:应尽可能综合利用现有系统构筑物及设备,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GB/T18921-2002)相关标准中的最高标准水质标准,夏季用于矿区绿化、道路洒水等,剩余部分及冬季全部用于洗煤厂,不得外排;矿井水经处理后的水质指标需达到生活饮用水指标要求,回用于井下、选煤场及矿区道路洒水抑尘、绿化,做到零排放。矿井水改扩建后要能实现水处理环节集中控制,要求超滤及反渗透设备根据矿井涌水情况能同时运行,也能分组运行。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项目建设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方式,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营一年(365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6、建设地点:神华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乌东煤矿。 7、工期要求: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月(必须优先建设污泥处理单元,并在开工30天内建设完成)。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且达标投产。 9、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单位); (3)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分别具有近三年内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其中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有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2014年中介机构出具的2013年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5)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最多3家; (6)自治区外企业需办理进疆备案许可证; (7)自治区外企业需办理印签备案许可证(可中标后提供); 10、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1)网上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等所有注册过程中上传的资料;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11、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包,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 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项目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神华新疆公司院内。 联系人:卢朝晖、郭飞 电 话:0991-6803621、0991-6809913。 (4)报名方式: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方具备购标资格。 ①请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IBS投标人客户端(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并提交购标申请; ②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在IBS投标人客户端使用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标书款发票将在开标现场发放取。 ③IBS电子支付技术咨询电话:010-57339771;购标审核咨询电话:0991-6803621、6809913; 报名均需提供资料如下: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2)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列的所有资料。 1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7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得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军区西虹宾馆二楼会议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816号,宾馆联系电话:0991-4683368、4683369) 1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www.ceh.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媒体上发布。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每家单位限派2名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招标方将另行通知。 招标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 联系人:陈东方 电 话:1899988353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联 系 人:卢朝晖、郭飞 E-mail: shenhuaxinjiang@126.com 电 话:0991-6803621、6809913 传 真:0991-6803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