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01 09:49:0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绥电公司)的委托,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系统改造#1、#2机组联络母管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工期:开工之日起40天内完工。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及以上。 4).三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5).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热电厂主体基建的合格业绩或供热改造抽汽管路安装的合格业绩。 7).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为具有签订施工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 投标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许可证书、安全施工合格证等)。 B、投标人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工程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的简历及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施工技术人员的情况。 D、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E、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同时未通过报名审核而提前支付的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a)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提供以下资料到神华招标网系统或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现场购买提供原件,神华招标网系统提交扫描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三标体系认证(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含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制造许可证)、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制造厂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如需)、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和参数上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注册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注册,现场购标的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业绩证明材料需原件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网上申请购标的需扫描提交)。 b)如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方式及咨询电话: (1)登陆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通过供应商登陆模块,进行网上购标,并上传招标公告要求的全部资料;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 (3)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 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010-58132348。 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招 标 人: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联 系 人: 刘天吉 联系电话:0429-6615026 传 真:0429-661504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100007 公司电话:010-58131248/57336311 公司传真:010-58132347 联 系 人:张超、杨涛 邮 箱:shgnjc@163.com(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shgnjc@163.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