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7 16:09:2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CSIE15044457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技改项目烯烃公司动力一车间除尘器及低温省煤器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重新招标-变更公告2015-08-1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技改项目烯烃公司动力一车间除尘器及低温省煤器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15044457)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工程概况:烯烃公司动力一车间锅炉除尘原设计排放值为小于77mg/Nm³。2014年6月25日,自治区环保厅下发《关于银川市主城区外火电烟尘特别排放限制执行时间的函》(宁环办函[2014]15号)中明确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有企业自备电厂烟尘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即:烟囱出口烟气烟尘浓度≤20mg/Nm³。因此,需对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并增加低温省煤器(降低烟气温度,保证除尘效率)。 招标范围:1.包括设计、采购、制造、供货、土建、安装(含改造前的拆除工作和与原系统的接口)、电仪(包括与原系统对接工作)、调试、培训、现场服务、性能保证等及配合服务(工程设计阶段配合、工程施工阶段配合及试运行配合等)。2.改造后,除尘器出口烟气烟尘浓度≤25mg/Nm³。 计划工期: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12月21日。 计划总工期:12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或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附网上查询页面); (2)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安全负责人资质: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资格。 (4)以上三名主要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社保中心出具的由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养老保险中心印章),并附网上查询页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化工(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其中另外一名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并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2.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表需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网上购标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1。 4.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9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国际交流中心酒店二层十二号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222号,亲水北大街与贺兰山路十字往北600米第一个路口向西即到。Tel: +86 (0)951 6871 888–6880)。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烯烃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联系人:蔡春燕 电 话:0951-697544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安斌 电 话:0951-6971433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附件-1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3、投标人需在以下17家银行中任何一家开通企业网银,完成电子支付。17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河北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1、供应商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供应商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招标财务”菜单下“供应商网上支付”功能; 4、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缴费内容; 5、点击操作框右上角“网上交费”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校验码,点击“提交订单”,然后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用投标人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6、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地址以 2、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 3、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