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3 15:32:38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技改项目烯烃公司脱硫改造EPC总承包(招标编号:CSIE15045660)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工程概况:1、原系统介绍:烯烃一套动力站共设置6台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锅炉按5开1备方式运行,每台锅炉设有2台引风机;6台锅炉共配备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3炉1塔,配有增压风机(并设有烟气旁路)。 2、现有脱硫运行工况及存在问题: 1)脱硫原设计入口SO2浓度为2295 mg/Nm3,出口SO2浓度112.5 mg/Nm3;实际运行出口二氧化硫浓度为80-170mg/Nm3,出口烟尘浓度约50 mg/Nm3。 2)脱硫出口SO2排放浓度不能满足重点地区排放要求,《国发【2011】26号》文件要求“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 3)不满足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即:SO2≤50mg/Nm³。 4)目前脱硫系统在实际运行时经常发生堵塞,停运检修频率高,无法满足化工装置年运行8000h的要求。 3、改造工程内容 1)脱硫改造采用“氨-硫酸铵法”脱硫工艺替代现有“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采用6炉6塔配置模式。整套烟气脱硫工艺包括:烟气系统、吸收循环系统、氧化空气系统、硫铵后处理系统、脱硫剂储存及供应系统、工艺水系统、检修排空系统等。 系统配置:6台锅炉配套6套脱硫塔系统、6套脱硫装置共用1座氨站、1套硫铵厂房及仓库、1个工艺水槽及1个检修槽;1#、2#、3#脱硫装置共用1套三级循环槽及1座氧化风机房,氧化风机按3运1备配置;4#、5#、6#脱硫装置共用1套三级循环槽及1座氧化风机房,氧化风机按3运1备配置。 2)引风机改造:取消增压风机,将引风机房整体向炉前方向移动,并将单侧各台炉引风机房连通,引风机入口烟道改为上入式;引风机厂房、基础及附属设施的拆除与新建,引风机的拆除与安装工作(包括风机动力电缆更换)。 3)临建及拆除:为配合脱硫改造,需新建临时制浆系统、临时烟囱,在改造施工前对现有制浆系统拆除;施工过程中对现有部分烟道及相关设施拆除(包括临建的拆除);对油库区所有设施、启动锅炉房进行拆除;新建脱硫塔净烟气通过临时烟囱排放,单侧脱硫施工完成后烟气改走正式烟道。以上拆除工作包括现场清理及总图竖向。 4)液氨管线:从纬一路(2N2)管廊至新建氨区液氨管线设计、采购、施工。 4、改造后相关参数
招标范围:1、原引风机及基础、原引风机厂房和配套烟道的拆除,新建引风机基础、引风机安装、新建引风机厂房和配套前后烟道的施工;新建引风机电缆的供货及电气仪表专业的施工(除引风机供货外);2、脱硫系统、硫铵后处理系统、液氨储存系统、临时烟囱、临时制浆、管廊、液氨管线等的设计、采购、制造、供货、土建、安装、拆除、临建、调试、培训、现场服务、性能保证等及配合服务(工程设计阶段配合、工程施工阶段配合及试运行配合等);3、油库区所有设施及启动锅炉房的拆除等。 具体工作范围及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计划工期:2015年10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计划总工期:428日历天。 主要节点计划: 1、1#、2#、5#、6#脱硫系统改造施工: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6月30日 2、硫胺后处理系统施工:2016年1月16日至2016年6月25日 3、3#脱硫系统改造施工: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 4、4#脱硫系统改造施工: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55岁以下,具有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安装专业)资格并附网上查询页面; (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安全负责人资质:50岁以下,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资格; (4)以上三名主要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并提供企业为投标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并附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并加盖养老保险中心印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表需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网上购标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1。按照系统提示投标人用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后,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流程:项目管理--正参与的项目--输入项目编号找到项目,点击查看,在采购文件下载节点,选择详细信息,然后下载采购文件和附件)。 4.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国际交流中心酒店二层十二号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222号,亲水北大街与贺兰山路十字往北600米第一个路口向西即到。Tel: +86 (0)951 6871 888–6880)。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烯烃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联系人:蔡春燕 电 话:0951-697544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安斌 电 话:0951-6971433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附件-1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3、投标人需在以下17家银行中任何一家开通企业网银,完成电子支付。17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河北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1、供应商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供应商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招标财务”菜单下“供应商网上支付”功能; 4、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缴费内容; 5、点击操作框右上角“网上交费”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校验码,点击“提交订单”,然后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用投标人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6、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地址以 2、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 3、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