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3 15:26:3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绥中电厂二期工程配套码头项目陆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150160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中电厂二期工程配套码头项目陆域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筹措。招标人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绥中县 2.2建设规模:5万吨级卸煤码头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五通一平开工,2017年12月30日前完工。 2.4招标范围:本陆域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5/4段改造等,总体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基槽开挖、输煤栈桥、转运站、分流站建筑和装修工程。 (2)陆域范围内的生产和生活建构筑物,系统设备以及配套的电气、控制、给排水、暖通、吊车、除尘、照明工程等。 (3)陆域范围内的厂区道路及照明、围墙(包括原有围墙拆除)、大门和门岗、护坡等。 (4)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及调试报告。 (5)五通一平(见附件,包括临时用电、水、道路、门岗、场地平整、管线保护等,发包方只负责将两路6KV电源电缆引至施工现场。) (6)其他陆域工程设计文件涉及的所有工程。 2.5其 他:详见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下同)4台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或煤炭码头输煤系统建筑安装工程完工业绩; (4)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完整的类似项目工程全过程管理业绩; (7)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下同)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近三年,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9)其他要求: a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b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报、假报等不实情况,招标人一经发现可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指定位置完成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完成注册后,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持如下文件(除特殊要求原件外其余可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但不允许为扫描打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个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证明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等购买招标文件。上述全部文件资料需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订成一套供核验。如有问题咨询,请发邮件至13707577@shenhua.cc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9:00时整, 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层61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神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绥中县 联系人: 刘天吉 电话:0429-66150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编:100007 电话:010-58132370 传真:010-58132371 联系人:吴思 邮箱:13707577@shenhua.cc 201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