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2 16:59:1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神华国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1/2机组汽机房及取水泵房屋面管桁架(含防火涂料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150572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1/2机组汽机房及取水泵房屋面管桁架(含防火涂料施工),项目业主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 2.2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煤炭储备(中转)150万吨/年,经水路运出。#1/2机组汽机房平面轴线尺寸197.5米×34米,取水泵房为圆形管桁架屋面,直径32.00m(按支座中心计)。 2.3计划工期:#1机组计划于2017年3月31日投产,#2机组计划于2017年6月30日投产,主厂房计划于2016年2月20日结顶,详见“第九章 附件14:里程碑节点”。 2.4招标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主要包括汽机房、取水泵房屋盖管桁架结构体系的设计、制作、防腐(含防火涂料施工)、供货和安装、验收等。汽机房、取水泵房屋面管桁架包括倒三角形管桁架、屋架支撑体系、连接节点(含防火涂料施工施工)等。本招标范围不包括屋面檩条、屋面压型钢板及屋面防水系统。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及设计院图纸有关内容。标段之间接口原则上按设计研究院的施工蓝图为准。若实际施工中,有划分不清晰者,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进行调整,承包方均须接受。 2.5其 他:承包方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现行的最新版本的《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钢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设计规范》、《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等国家规范的要求,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设计甲级资质以及防腐、防火涂料施工能力(负责防火涂料验收)资质; (3)具有跨度不小于30m以上的工业、民航等厂房管桁架屋架结构完工合同业绩不少于3个业绩; (4)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7)近三年(2012年12月15日起至今,下同)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其他要求: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优质产品。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方必须满足其要求。投标方对其设计、材料、施工及结构安全负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应事先征得招标方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上传网站要求的证照扫描件,以通过初审。初审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复审地点见神华招标网),没有通过复审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4.4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资格审核:①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提交远程购标申请,上传资格审核资料(审核资料需为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并将全部资料放入一个WORD或PDF文档中)。因网上购标申请较多,提交申请后的审核时间通常需要一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截止当日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②携带资格审核资料前往售卖标书现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楼21层),所携带资料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存。 资格审核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个人身份证、以及逐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其中业绩证明需合同首末页及关键信息页的扫描件、如要求完工业绩需另附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5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为“网银支付”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采取网银支付的,须登陆神华招标网完成支付流程。售标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发至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1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雍景台酒店(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2号)。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 联系人:蒋家伟 电话:18879230158 邮政编码:3325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楼21层 邮政编码:400010 联 系 人:张晓达 电 话:023-63602757 注册咨询:023-63602651项目咨询:023-63602602 发票咨询:023-63602670技术咨询:010-58131370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