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3 16:47:4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华哈密景峡50MWp光伏项目已由新疆发改委以新发改能源[2014]22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5%,招标人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601087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东南部景峡区域,建设规模50MWp光伏,光伏区由50个1MWp多晶硅光伏板阵列组成,经本期新建的35kV送出线路汇集至本公司已建成的国华景峡一A110kV升压站,经国华景峡一A110kV送出线路接入对端景峡西220kV汇集站接入电网。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国华哈密景峡50MWp光伏项目光伏厂区建安工程(包含不限于光伏场区内所有土建施工、电气安装、调试、专业测试、验收及按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国华哈密景峡50MWp光伏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包含不限于土建施工、电气安装、调试、专业测试、验收及按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2.4计划工期:2016年3月30日-2016年5月31日(62日历天)。 2.5其它 2.5.1承包人负责向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国网哈密供电公司申请办理本项目涉及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国网哈密供电公司及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和利益相关各方所需手续(包括不限于土地申请、征地协调、临时用地申请等); 2.5.2承包人负责委托协调新疆电网公司电科院进行全部涉网设备的调试并出具电科院试验报告,负责完成技术监督验收、整改、闭环及取得技术监督评估报告;承包人负责协调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国网哈密供电公司进行送电联调,并组织召开系统送电启动会;设计图纸及设计方案向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国网哈密供电公司进行报审、备案;向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国网哈密供电公司申报开工、质量监督、竣工等手续的办理; 2.5.3负责发包人提供设备货物、材料的现场接卸、保管(含保险)、二次搬运直至竣工移交,投标时已考虑此项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5.4与其它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 2.5.5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生产部门; 2.5.6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移交之前的成品保护、维护应由承包人负责,验收期间出现的缺陷,发生的事故,如因施工或管理不当所致,应由承包人修复、处理,不得向发包人索取额外费用。如事故使工程投产日期推迟,承包人应赔偿经济损失; 2.5.7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青苗树木的赔偿工作; 2.5.8负责协调地方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交纳各类抵押金;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 2.5.9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质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送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含)以上,承修类二级(含)以上和承试类二级(含)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3个(含)以上光伏项目或35kV(含)以上输电线路的工程施工项目(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和竣工报告首页)。 (5)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2013年至今具有2个(含)以上光伏项目或35kV(含)以上输电线路的项目管理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3.5根据哈密当地政府要求,投标人在劳务用工方面在当地应具有良好管理水平和信誉,无因劳务纠纷出现民工围堵当地政府现象的不良记录,否则将拒绝购买标书和投标或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请于2016年03月04日至2016年03月10日16:3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标途径: 购标途径: (1)网上购标: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传扫描件后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 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010-58132348;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03月2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会议室。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詹传鑫、曾锐 邮箱:13707545@shenhua.cc 电话:010-58132352、15010322624 传真:010-58132347 招 标 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一电厂院内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余用领 电 话:0902-6973036 传 真:0902-6973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