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1 16:52:1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技改项目烯烃二套烟气超低排放EPC总承包(招标编号:CSIE16041892)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方)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 2.2工程概况: 1)原系统介绍:烯烃二套动力站共设置4台280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3开1备)共用1座高度为180m的双内筒钛板烟囱,锅炉排出的烟气经电袋除尘器除尘、引风机后进入脱硫装置脱硫。脱硫采用氨-硫酸铵法脱硫工艺,每台锅炉配置一座吸收塔,即一炉一塔进行全烟气脱硫,设计脱硫效率不小于98%,出口SO2浓度<100mg/Nm3,出口烟尘<30mg/Nm3。实际出口SO2浓度40-100mg/Nm3(入口小于2500 mg/Nm3);出口烟尘10-20mg/Nm3,装置每年运行不小于8000小时,装置寿命为30年。 2)改造原因及现有装置存在问题 (1)根据神华规[2015]740“关于神宁煤业集团煤化工锅炉烟气脱硫、脱销及除尘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改造后环保排放指标达到:烟尘≤5 mg/Nm3,二氧化硫≤35 mg/Nm3。 (2)现4条出料管道和旧回流管道频繁泄漏、断裂,致使吸收塔不能正常出料。需对4条硫铵出料管道和1条旧硫铵母液回流管道进行拆除及更换。 3)改造工程内容 (1)脱硫改造,每台吸收塔增加吸收段(一层),塔体相应加高。一级循环系统增加泵及相应的管道、阀门等,增设三级循环系统,将现有的氧化循环系统优化,实现独立亚硫铵循环,提高氧化效果及氨利用率,保证脱硫塔出口SO2含量≤35mg/Nm3。 (2)除尘改造,每台吸收塔增加一套除尘一体化+高效除雾器系统,塔体相应加高。内容包括循环水槽、循环泵、管道、塔内件、除雾器、阀门、电气、仪表等系统。保证脱硫塔出口烟尘小于5mg/Nm3。 3)拆除及更换4条硫铵出料管线和1条硫铵母液回流管道。 4)改造后相关参数
2.3招标范围: 1)脱硫改造,每台吸收塔增加吸收段(一层),塔体相应加高。一级循环系统增加泵及相应的管道、阀门等,增设三级循环系统,将现有的氧化循环系统优化。 2)除尘改造,每台吸收塔增加一套除尘一体化+高效除雾器系统,塔体相应加高。内容包括循环水槽、循环泵、管道、塔内件、除雾器、阀门、电气、仪表等系统。 3)4条硫铵出料管线和1条硫铵母液回流管道的拆除及更换。 以上所有改造新建内容包括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土建、安装(含改造前的拆除工作和与原系统的接口)、调试、消缺、培训等业务,以EPC的形式总承包。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5月25日 计划中交时间:2017年8月10日 主要节点计划: 1)初步设计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 2)详细设计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8月30日 3)第一套脱硫系统改造施工: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11月9日。 4)第二套脱硫系统改造施工:2016年11月9日至2017年1月19日。 5)第三套脱硫系统改造施工: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4月30日。 6)第四套脱硫系统改造施工: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8月10日。 3.投标方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必须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五(2011年1月1日至今)年内须具有单台塔处理烟气量40万Nm3/h以上、出口SO2浓度<35mg/Nm3、出口烟尘<5mg/Nm3的氨法烟气脱硫投用业绩一项(需提供环保部门验收或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作为依据); 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安装专业)资格并附网上查询页面;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提供由企业注册地社保中心出具的由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复印证明,并附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刘娇,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 注: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方,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若由于投标方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226号,0951-5188468)。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蔡春燕 电 话:0951-697544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王旭 电话:0951-6971429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