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04 09:30:00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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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景峡一B200MW风电项目风机箱变基础、场内道路及接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华景峡一B200MW风电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哈密风电基地二期东南部风区景峡区域70万千瓦风电及5万光伏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5〕13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5%,招标人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601211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东南部景峡区域 2.2项目概况:国华景峡一B200MW风电项目风机、箱变基础、场内道路及接地工程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33台风机、箱变基础、吊装平台及相应接地工程、连接场内风机的道路工程和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2.4承包人主要工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133台金风GW93/1500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施工,包括:基础土石方开挖、回填或换填、基础浇筑和养护、二次灌浆、锚栓预应力拉紧、基础防腐(满足风机厂家技术要求)、土石方清理外运、余土处理、场地平整和吊装平台(满足吊装和图纸要求)等施工蓝图内全部工作; 2)全部风机和箱变基础接地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或换填、接地网敷设安装、土石方清理外运、余土处理、接地电阻专业测试(取得当地气象部门出具的正式接地电阻测试报告)等施工蓝图内全部工作; 3)涉及基础工程的全部钢筋制作及安装、预留电缆穿线管安装、锚栓锚板安装、测温装置和沉降观测装置安装(包括施工和吊装期间的沉降观测)等施工蓝图内全部工作; 4)锚栓锚板卸货、保管、二次倒运、安装调整等工作; 5)场内道路工程,包括:包括土石方剥离、垫料、压实及压实系数测试、施工期内道路养护(包括基础浇筑和风机吊装阶段)、道路标牌购置安装等施工蓝图内全部工作; 6)其他在施工阶段包括的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等工作; 7)与其它标段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 8)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生产部门; 9)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移交之前的成品保护、维护应由承包人负责,验收期间出现的缺陷,发生的事故,如因施工或管理不当所致,应由承包人修复、处理,不得向发包人索取额外费用。如事故使工程投产日期推迟,承包人应赔偿经济损失; 10)协助业主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青苗树木的赔偿工作,临时占地手续办理和费用支付由承包人负责; 11)负责协调地方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交纳各类抵押金;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 12)上述工作内容全部含到工程总工期内(122天),不允许延误。 2.5计划工期:2016年6月1日至9月31日 2.6其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3个(含)49.5MW及以上风电风机基础施工项目,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业绩以合同为准,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以建设方出具的证明为准)。 (5)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2个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项目。 (6)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05月04日至2016年05月10日16:3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标途径: (1)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先到608室领取报名表;后到601室项目经理审核资料,领取招标文件;然后到608递交报名表并缴纳标书款。 报名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ISO9001证书原件、购买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原件、业绩合同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原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05月26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9会议室。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詹传鑫 代银龙 邮箱:13707545@shenhua.cc 电话:010-58132352、18511882761 传真:010-58132347 招 标 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一电厂院内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余用领 电 话:0902-6973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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