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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 CSIE16032812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脱硫增容提效改造EPC总承包-变更公告2016-06-06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脱硫增容提效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脱硫增容提效改造EPC总承包已完成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603281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陕西省神木县神府经济开发区锦界工业园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概况: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脱硫增容提效改造EPC总承包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脱硫整套烟气脱硫除尘排放装置及其附属系统增容改造(EPC)项目的勘测设计、设备、供货(含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改造需要拆除设备设施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的所有内容(包含电气一、二次系统、热控、仪表),不局限于此。 1)#3、#4机组脱硫系统改造项目吸收塔入口垂直膨胀节(包含)至烟囱入口水平烟道膨胀节(包含)及之内的烟道、吸收塔(包括喷淋系统)、CEMS系统、除雾除尘等设备、石膏排出泵、氧化风机等设计、制造、供货(含运输)、调试、施工,技术培训等。 2)招标人要求的配套电气、土建等相关设备及材料供应、施工安装。 3)#3、#4吸收塔的#3浆液循环泵电机适应性改造、高压开关、电缆及相关的设计、供货与施工;详见技术规范。 4)烟气小屋重新布局原、净烟气分析仪柜、操作台、电源柜等。按照环保标准在两台机组环保设备取样平台各搭建一取样小屋。 5)吸收塔出入口CEMS表计的更换安装、调试。 6)为了保证超低排放改造后排放指标达到环保要求的所有的设备改造。 7)吸收塔内壁、吸收塔入口及出口烟道、钢梁等设备系统损坏部分的所有防腐施工。 8)除雾除尘装置的安装,及除雾除尘装置冲洗水系统的改造。 9)投标人负责二氧化硫及烟尘超低排放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工作;还包含因实施二氧化硫及烟尘超低排放装置而导致需要更换的本工程原有设备或材料的设计和供货、安装,以及改造带来的新增或变更的钢结构、平台扶梯、检修起吊设施等均由投标人设计和供货、安装。 2.4计划工期: #3机组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16日 #4机组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1月26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法人正式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优良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废气)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该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国内2台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配套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的总承包工程业绩(且本工程已投入正常运行),提供业绩合同及运行的用户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的脱硫系统应用于300MW及以上等级的燃煤机组,且具有脱硫效率≥97.6%的1年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提供该业绩合同、1年以上良好运行证明材料及不低于省级环保监测单位出具的正式测试报告复印件。 (5)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的脱硫系统应用于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且具有脱硫吸收塔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脱硫装置除尘效率≥60%的良好运行业绩,提供该业绩合同、良好运行证明材料及不低于省级环保监测单位出具的正式测试报告复印件。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中国神华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2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联系人:贺建芬 电话:0912-8224917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所要求的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所要求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 进行远程售标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选择本招标项目并请将上述需提供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上传一并递交申请购买(远程售标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 “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凡购标申请审核通过的投标者,招标文件收费应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后72小时内完成支付,超过该付款限定时间将无法付款,导致购标申请失效;如果上述限定时间早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收费支付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请购标申请者随时关注审核结果。进行远程售标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神东招标中心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 邮 编:719319 联 系 人: 段世平 电 话:0912-8551080 传 真:0912-855201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小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神东招标中心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 朱红杰、郝帅、杨红艳 电 话:0912-8224972、0912-8226320 传 真:0912-8226337 电子邮箱:13707613@shenhua.cc 网 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2016年6月3日 附件1: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