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13 16:32:00 阅读次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型燃煤电站近零排放控制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中试平台建筑安装工程已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中国神华科[2015]2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6010017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国华三河电厂
2.2 项目概况
按照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要求,为开展燃煤电站污染物近零排放技术集成研究,本项目基于实验室基础研究成果,通过系统集成及方案优化,建立50000m3/h(350℃,1标准大气压)烟气的全流程烟气污染物控制中试试验系统。
中试平台拟建设在国华三河电厂,中试平台烟气流程为:#3机省煤器出口→脱硝前烟气冷却器→SCR系统→脱汞系统(包括原4号锅炉脱汞试验装置负压风机的改造及新增冷干器)→脱硝后一级烟气冷却器→脱硝后二级烟气冷却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引风机→高效脱硫系统→湿式机电耦合除尘器→#3机脱硫塔入口。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为中试平台建筑安装部分,包括不限于:
(1)施工准备
由招标人指定的施工水源、电源点接到用水点及用电点,本项目施工期间全厂施工用电、用水环网维护及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
(2)设备保管
投标人负责与该项目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的接卸货,并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露天堆场或仓库。露天堆放的设备由投标人代理保管,相应的防雨及防尘措施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3)建筑施工范围
所有建(构)筑物基础(含桩基)及土方开挖和回填处理,主体施工、设备基础拆除与施工、建筑物室内外装修,混凝土(楼)地面的拆除与恢复,排水坑、设备及材料堆场地面处理、室内外沟道、散水、坡道、楼地面、路面、屋面、室内梯子平台栏杆、砼支架、与安装交叉作业的孔洞凿堵等,脚手架、施工安全措施费、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安装完成后的场地硬化、垃圾场外清运、所有施工图纸上的内容,并且包括即使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提,但确属本项目中的场地清理和基础浇筑施工内容。并负责在试运及保修期内缺陷消除。
(4)安装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脱硝前烟气冷却器系统、SCR系统(包括反应器及氨喷射系统的加工)、脱汞系统、脱硝后一级烟气冷却器和脱硝后二级烟气冷却器系统、低低温电除尘器系统、输灰系统、永磁调速风机(引风机)、高效脱硫塔系统(塔内PH分区工艺,配置塔外浆池)及湿式机电耦合除尘器系统(该装置安装在脱硫吸收塔顶部)。本中试平台中脱硫吸收塔壳体选用2205,该原材料的供货属于招标人,安装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3机省煤器出口烟道接口至#3机脱硫塔入口的所有烟道,浆液管道,气、水管道、输灰管道、脱汞系统管道的供货(含支吊架)及安装等。
此外,布置在#4炉后的原脱汞试验装置中负压风机、空压机冷干器的安装及对应的管道的供货及安装都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5)配电及控制系统
中试平台对应的所有配电及控制系统的安装。电缆(设备厂配套供货的电缆除外)的供货也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6)暖通及空调系统
电控间内及CEMS小间的采暖、通风及空调的供货和安装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7)原系统管道的改造
因本次施工造成的原系统管道的移位及恢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8)配合调试及消缺
(9)工程完成后,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在试生产和保修期内,配合招标人系统优化所需的建筑和安装的施工以及土地平整等。
2.4 计划工期
中试平台计划于2016年10月15日开工,2016年12月20日完成安装,2017年1月20日装置投运。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日历天数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近5年(2011年9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2台套100MW以上机组的主体工程(热力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或200MW及以上机组环保(脱硫、脱硝)工程完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近3年(2013年9月1日起至今)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公正机构或投标人法律顾问出具的相应的文件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 13日至2016 年 9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 shenhuabidding.com.cn/ibs2)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现场购标。。
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注册及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13137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可以采用网上购标,也可以采用现场购标,方法如下:
4.3.1网上购标:请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统一邮寄发票。
4.3.2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其它购标要求资料复印件及扫描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可使用现金、POS支付标书款。投标人付款后,可现场开具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10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国华投资大厦609室(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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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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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5号 |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 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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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100025 |
邮编: |
10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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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孙青 |
联系人: |
赵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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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10-85957056 |
电话: |
0105813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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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10-85957204 |
传真: |
01058132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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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zhaokun232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