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乌拉特中旗乌兰400MW风电项目风机及塔筒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26 13:01:03 阅读次数: 】
国华乌拉特中旗乌兰400MW风电项目风机及塔筒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华乌拉特中旗乌兰400MW风电项目风机及塔筒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25% ,招标人为 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SIEZB160100296。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
2.2项目概况:国华乌拉特中旗乌兰400MW风电项目安装160台金风GW109/2500风机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1标段:第1-第80全部风机和箱变设备(共计80台)吊装涉及的全部接卸货、保管、二次倒运、安装、配合调试消缺和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第2标段:第81-第160全部风机和箱变设备(共计80台)吊装涉及的全部接卸货、保管、二次倒运、安装、配合调试消缺和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注: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80台WTGS2500A型风机和箱变吊装施工(具体划分方式以发包方确认的方式为准),每个标段同时满足至少两个施工作业面,本工程四个工作面同时施工。每个作业面必须保证配套所有的吊、安装全套主吊、机械和人员。第1标段:风机编号1~80#共80台风机及箱变吊装。第2标段:风机编号81~160#共80台风机及箱变吊装 。鉴于本项目工期紧张,规模较大,若一家施工单位同时中标两个标段,将不可避免的造成工程进度的滞后,因此,本次招标规定允许一家施工单位最多中标一个标段。如果同一名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名,此投标人只能选择金额较大的标段(如果此投标人两个标段报价一样, 此投标人则只能选择两个标段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二名价格高的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另外一个标段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二名的投标人将被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4承包人主要工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卸货保管工作:包括塔筒、机舱、发电机、叶片、轮毂、电缆、标准件、基础环、罩壳及风机附属随机配件、备件、箱变设备和电缆等运输卸车(含二次倒运的运输和装卸)和保管工作(含设备保险费,包括集中堆放场和吊装现场保管)等工作;
2)吊装安装工作:涉及风机、塔筒和箱变的全部组成部分和附属部分的吊装、安装工作,包括不限于塔筒、机舱、发电机、叶片、轮毂组对吊装,全部附属设备、电缆及组成部分的安装、接线,基础环的检验,配合厂家调试、塔筒内附件安装和消缺及风机吊装手册内全部安装工作;
3)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起重设备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
4)配合风机基础施工单位进行土交安中间验收和吊装平台验收,确保吊装安全,与其他专业及标段的配合工作,负责在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移交前的设备管理工作;
5)负责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等现场接收卸车、保管(含设备保险费)、二次运输装卸等工作、负责箱变设备的交接性试验;
6)按照国家、行业、国华公司及合同要求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并按要求移交;
7)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
8)招标人仅提供蓝图范围内的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如因投标人吊装机械、施工组织及其他原因造成施工困难,由投标人负责解决,例如场内道路临时加固和扩宽、临时吊装(堆物)平台的修建及后续恢复等工作;
2.5计划工期:2016年11月11日-2017年9月20日。
2016年12月31日前每个标段至少完成20台风机及箱变设备的安装。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剩余全部工程。
2.6其它: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3个(含)100MW以上风力发电场风机及塔筒安装施工项目,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5)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机电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近三年内完成过2个(含)49.5MW以上风力发电场风机及塔筒安装施工项目。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网址(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非会员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及开户许可证的所有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房间现场注册为会员并购买招标文件。不注册的单位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电话:010-58131370。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2016 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 时,下午 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业绩证明材料(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0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南二里庄29号北京百富怡大酒店2层福海厅。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张鹏、曾锐
电话:010-58131195、010-57336344
传真:010-58132347
招 标 人: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西苑路
邮 编:015000
联 系 人:裴淼
电 话:0478-7866721
传 真:0478-7866730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投标单位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公司于2013年9月1日在神华招标网上开通了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电子支付功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1. 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成为会员,并通过审核;
2. 参与的项目有允许电子支付说明;
3. 投标人需在以下17家银行中任何一家开通企业网银,完成电子支付。17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河北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1. 打开神华招标网页面(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或http://www.shil.com.cn);
2. 点击“供应商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 登录系统后,点击“招标财务”菜单下“供应商网上支付”功能;
4. 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缴费内容;
5. 点击操作框右上角“网上交费”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校验码,点击“提交订单”,然后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用投标人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其它说明,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 神华招标登录网址为: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或http://www.shil.com.cn,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3.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010-5813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