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19 15:19:37 阅读次数: 】
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5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
招标编号:CSIEZB160500638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5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本工程1-5号机组烟气脱硫系统提效改造EPC招标范围内所有设计、设备制造、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及检查、因改造原有设备的拆除与恢复、安装、调试、服务、培训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1)保留鼓泡塔,通过优化改造氧化风系统、优化改造烟气冷却器等措施。
(2)除雾器改造:将原有两级除雾器改造为三级除雾器。
(3)烟道改造:1-2号机:原烟气冷却器入口膨胀节(包括此膨胀节)到原除雾器出口膨胀节(包括此膨胀节)之间烟道系统优化改造。3-5号机:拆除引风机出口烟气挡板(不包括烟气挡板)至烟冷器入口之间烟道和旁路烟道及支吊架、烟道挡板系统及附属设备、增压风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新建引风机出口烟气挡板(不包括烟气挡板)至烟冷器入口之间烟道、烟道挡板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增压风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增加烟道挡水槽,根据烟道情况进行烟道支架的加固或改造,更换现有全部烟道膨胀节,脱硫原出口挡板后至烟囱入口烟道检查修复。
(4)烟囱保温爬梯:一期1、2号机烟囱及平台、爬梯栏杆等附属设施的保温、油漆、防腐等进行检查修复,不合格部分进行更换,如损坏的内筒保温,腐蚀量超过1/3的爬梯及栏杆等。
(5)制浆系统:本工程对1-5号机脱硫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复核,复核后新增设施(如果有)和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增容改造的内容属于本工程范围,本系统招标方供货设备仅限于新增石灰石浆液箱上的开式滤网。其它改造需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6)石膏脱水系统:本工程对1-5号机脱硫石膏脱水系统复核,复核后新增设施(如果有)和本工程石膏脱水系统优化方案所涉及的工程范围属于本工程范围。其它改造需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7)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本工程对1-5号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复核,复核后新增设施(如果有)和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及更换设备内容属于本工程范围。其它改造需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8)故浆液排放系统:本工程对1-5号机脱硫事故浆液排放系统复核,复核后新增设施(如果有)属于本工程范围。其它改造需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9)其它公用系统:本工程对1-5号机脱硫工艺水系统、冷却水、压缩空气、给排水系统管道及相关设施(如果有)复核,复核后新增设施(如果有)属于本工程范围。其它改造需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0)1-5号机组脱硫新增箱罐、容器、管道、阀门、检修和起吊设施及相关设施属于本工程范围。
(11)相关脱硫设备的优化和更新换代属于本工程范围。1-5号机组脱硫新增的保温、油漆、隔音设施;1-5号机组脱硫鼓泡塔及其附属系统不改造的设备、钢梁等设备油漆重新刷涂属于本工程范围。
(1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过渡工程、临时工程等属于本工程范围。
(13)以上系统涉及到的电气、热控、消防、暖通、土建等方面的改造。
(14)招标方对脱硫系统的金属检验工作进行单独外委,首次金属检验费用招标方负责;金检后的缺陷处理由投标方负责,缺陷处理后的金属检验所产生费用由投标方负责。以上工作涉及到的保温拆装及脚手架搭拆、油漆防腐、化学防腐等辅助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2.2工期要求:工期控制在70天以内(以机组实际停炉时间为开始时间,机组168计时开始为结束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资本:本项目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经营状况: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5)财务状况:
Ø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
Ø 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Ø 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现金流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6)信誉状况: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7)具有质量、健康、环境体系认证,并且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合理。
Ø 通过GB/T 28001-2011标准及以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Ø 通过ISO 9001:2000标准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Ø 通过ISO 14001:2004标准及以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近3年(2013年至今)必须具备国内至少2台600MW等级燃煤机组配套的湿法烟气脱硫装置的总承包工程运行业绩。近3年内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的脱硫系统应用于600MW及以上等级的燃煤机组,且具有脱硫效率≥98.75%、脱硫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脱硫装置除尘效率≥60%的1年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10)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注册不收取费用):按网站要求上传证照扫描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注册审核(审核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没有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必须且单独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资格审核:①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提交远程购标申请,上传报名审核资料(审核资料需为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并将全部资料放入一个WORD或PDF文档中)。因网上购标申请较多,提交申请后的审核时间通常需要一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截止当日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②携带报名审核资料前往售卖标书现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楼21层),所携带资料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存。
审核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个人身份证、以及逐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其中业绩证明需合同首末页及关键信息页的扫描件、运行业绩需另附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款只接受售卖标书现场交费或网银支付的方式交纳(网银支付流程详见神华招标网),不接受电汇。网银支付必须使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内的网银支付流程支付。如投标人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标书款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支付标书款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缴费完成后,投标人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18号渝通宾馆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联 系 人:苏萌
电 话:023-63602779
注册咨询:023-63602651 项目咨询:023-63602602
发票索取:023-63602670 网银付款:010-58131370
电子邮箱:sum_shenhua@163.com
招标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庆强
联系电话:0750-5288225
传 真:0750-5277678
公告附件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可在系统上完成)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保证金支付不能在系统中完成,可以通过企业网银转账或银行柜台通过企业账户电汇汇出)。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 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 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 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 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 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 订单已被撤销的;
7) 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电子支付的前提(仅限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电子支付操作步骤(仅限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