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20 16:02:47 阅读次数: 】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项目名称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
2.招标编号
CSIEZB170300683
3.招标内容
承包方负责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1 工作范围:
承包方负责业主方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2 工作内容及要求
3.1服务内容:按照业主方要求负责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3.2工作要求
3.2.1当分析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承包方应按标准进行检修、调试,恢复原有性能。分析仪器达到出厂分析的灵敏度,检测限,以及数据的重现性,数据标准偏差至少达到生产分析的最低技术要求。制样设备维修后达到满足制样要求。
3.2.2当分析仪器设备需要外送维修时,仪器设备的发送、提取等均由承包方负责;往返运输费、保险费等由承包方负责, 往返运输费、保险费等包含在整体报价中,不再另行结算。
3.2.3 分析仪器设维修过程中, 承包方应及时相应,一般故障应在接到业主方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较大故障应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承包方应及时向业主方通报设备维修的进展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3.2.4 承包方应按时完成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不得拖延。维护保养设备时需按业主方的要求进行,不得损坏设备,如维护保养时损坏设备由承包方免费进行修理。
3.2.5结算时, 承包方按照业主方要求提供分析仪器设备维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记录、备件更换记录以及试验测试报告等,才能结算。
3.2.6承包方不得擅自将承接的项目整体外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2.7质保期限:分析仪器维修投用后壹年。
3.2.8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工作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5.协议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叁年。
6.投标人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年审有不良记录及基本合格以下的单位不得投标。
2) 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至少在200万元(含本数)以上,从事分析仪器设备生产、维修及技术服务的企业或者有一家及以上分析仪器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授权书的企业。
3) 投标人应至少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在有效期内)。
4) 近三年(2014-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且近五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5) 近三年(2014-至今) 具有大型石油、石化或煤化工生产装置分析仪器维修业绩(以合同文本复印件为准)。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7.3购标途径:(网上购标)
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选择本招标项目并请将上述需提供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一并递交申请购买(网上售标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购标审核电话0477-8295238。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 “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说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3月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http://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11. 现场踏勘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关于现场踏勘的要求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接受投标人单独踏勘的申请),并填写附件:现场踏勘登记表及回执表。如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踏勘集合时间:2017年3月2日上午09:30分;(未准时到达的将视为自动弃标)
集合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二楼212会议室。
联系人:朱正国 联系电话:0472-5332926
12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东胜区公安局北200米,原宇洋大酒店)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 师继红、潘凯之
电 话: 0477-8296926
传 真: 0477-8295536
招标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联系人: 朱正国、李亦方
联系电话: 0472-5332926,0472-533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