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2 17:18:53 阅读次数: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神华煤制油化工上海研究院2017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编号:CSIEZB170101026),项目业主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上海市双柏路368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内。
2.2. 项目介绍: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368号,占地130余亩。院内有办公楼一幢,试验车间一幢,大型中试装置两套,小型中试装置两套,小试装置若干套。本工程涉及房修、土建、安装等分项。
2.3. 工期:
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招标人将根据总投资额和各阶段的施工造价情况而确认下阶段实施的施工内容及施工工期。
2.4. 招标范围:
屋面防水;外墙渗水修补;部分改建维修;门斗改建;房屋、基础拆除;厂房零星维修;装置防腐、清洗;土建施工、电气改造;室外总体等。
统一现场踏勘:各投标人需参加现场踏勘,了解招标人详细需求及现有工程明细等情况。
踏勘时间:2017年3月13日上午9点整。
踏勘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368号
联 系 人:成玫颖
电话/传真:021-23510820/021-2351083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复印件);
3.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提供建造师证复印件);
3.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有设备清单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5.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客户端自行下载。
4.2购标方式:仅接受网上购标,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方具备网上购标资格。
1)请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IBS投标人客户端(www.shenhuabidding.com.cn/cas),上传“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资料,并提交购标申请;
2)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在IBS投标人客户端生成订单中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
3)IBS3.0支付技术咨询电话:010-58131370;
4)网上支付截止时间的限定规则: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后72小时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提交报名审核时,提示“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并在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所有费用支付,否则购标申请将失效。
注:1、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因上述报名材料未提交齐全而不能获得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负。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45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368号 B203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派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368号
联系人: 成玫颖
电话/传真: 021-23510820/2351083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1室
邮编:100007
联系人:刘浩
电话: 010-57336310、18809580469
(如电话暂时无法接听,请发邮件进行咨询,我们将尽快回复。)
传真:010-57339287
信箱:693764555@qq.com
投标人如需提问问题请发word版文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标题需要:招标编号+标包号+投标人名称。(注:因信箱自动识别垃圾邮件,如不按上述要求发邮件,导致被默认垃圾邮件,我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