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5 14:28:10 阅读次数: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物资运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3660。
2. 招标范围
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物资运输项目,以综合单价(元/吨)签订采购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所约定的运输量发运完毕为止。
甲醇物资运输量:2017年运输量约为10(±15%)万吨,合同结算的运输量以协议有效期内的实际运输量为准。
拟定甲醇提货地(预估运距仅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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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区域 |
预估运距(km) |
2017预估供应量 (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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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供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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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 |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30 |
10(±15%) |
运输内容:依据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通知从指定地点提货并运输至陕西省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卸货
运输起点: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指定提货企业区域(拟定甲醇提货地)。
到货地点: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车下交货。
运输路线:由投标人自行规划运输路线,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三证合一证件,只需提供工商局发布证件)且企业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甲醇危险品货物运输或危化品第三类);
4)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4至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其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6) 投标人自有车辆核定载重吨位不少于1500吨,其自有车辆必须为甲醇运输专用车辆或危险货物运输第三类车辆,需提供车辆信息清单,以及提供产权证明及产权合同、行驶证、营运证;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投标人最近五年(2012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8) 投标人应具有(2014年至2016年)每年2项及以上的甲醇产品运输服务业绩,2014年至2016年累计运输服务业绩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若201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其成立后至2016年累计运输服务业绩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合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清单,以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如:发票编号、物资名称、金额等);
9) 投标人应具备自己的车辆调度监控中心,所有承运车辆需安装有GPS定位系统(GPS合同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2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等资料。
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选择本招标项目并请将上述需提供材料原件扫描后上传一并递交申请购买(网上售标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购买标书审核电话0477-8295238。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 “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说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5、注意事项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601会议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6楼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送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发布媒体
此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招标文件为主。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保当清水工业园区
联 系 人:秦林
电 话:1814912643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
联 系 人:潘凯之、师继红
电 话:0477-8296926
传 真:0477-8295536
附件: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二、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务必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务必是订单中显示的账号。汇入其他账号将被视为无效,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