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7 19:21:42 阅读次数: 】
中国神华国际项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GA装置界区外配套公用项目系统项目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方(以下简称“投标方”)参加本项目竞标。
招标编号:CSIEZB180306182
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GA装置界区外配套公用项目系统项目PC总承包
投标方负责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煤化工公司)PGA装置界区外配套公用项目系统项目设备、材料的提供和施工安装、调试、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因本改造项目所引发的其它所有设备设施需要更改的采购施工内容。投标方要充分考虑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冬季施工,充分考虑冬季施工措施费用。不包括已完成部分甩头材料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文件及以下:
2.1现有装置原辅材料(合成气以及公用项目氮气、仪表空气、工厂空气、蒸汽、锅炉水、燃料气、循环水、生产给水、生活给水)等管廊改造。
2.2新建现有装置管廊至内蒙古浦景聚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聚乙醇酸工业示范项目(一阶段)界区外1米管廊。
2.3新建内蒙古浦景聚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聚乙醇酸工业示范项目(一阶段)产生的PSA解吸气、火炬气、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雨水排水等送至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网。
2.4现有配电系统改造、新增电气外线、新增电信外线改造(包括调度电话等)。
2.5新增计量仪表的安装及dcs组态。
2.6已完成部分甩头材料采购及施工内容
完成的甩头包括:合成气管道、解吸气(主要为氢气)管道、公用项目氮气、仪表空气、工厂空气、中压蒸汽管道、低低压蒸汽管道、锅炉水、燃料气、普通火炬管道、蒸汽凝液管道、生产废水管道、伴热热水管道
特殊说明:本合同为总价合同,此次投标要求投标人清单报价,清单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同时设计文件未提及但在招标范围内的内容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并且要充分报价满足招标范围,如果投标人未报价但在招标范围内的,视为投标人认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必需予以实施且不增加合同费用。清单报价不免除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深度,且清单报价中由于投标人漏项和考虑不到的项目内容,由投标人负责实施,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设计文件等招标范围要求投标人予以实施,且不增加任何合同费用。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PGA装置界区外配套公用项目系统项目”的全部招标内容直至投用。
企业自筹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总承包业务)。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失信、重大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及注册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没有列入集团黑名单及在集团内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6)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石油、石化、煤化工生产装置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且单项合同结算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复印件)
(7)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5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项目的项目经理。
(8)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每天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
7.3购标途径:(网上购标)
(1)登陆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传本公告第6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扫描件,提交购标申请,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3)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 “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说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11. 现场踏勘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关于现场踏勘的要求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接受投标人单独踏勘的申请)。如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要求如下:
1) 踏勘集合时间:2018年 11月16日上午9时 00分;
集合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化工生态基地神华科技园1号
联系人: 崔岩/王爽
联系电话: 04725332884/15044991583/13789524809
2) 前来现场踏勘的潜在投标人代表需提供现场踏勘登记表(签字盖章原件)及回执表、授权书(签字盖章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资料。
3) 对于踏勘时不能提供上述有效资料,或缺席现场踏勘会的潜在投标人,不免除未踏勘的各项义务。
4) 现场踏勘的有效性以当日会议签到及招标人签发的现场踏勘回执表为准。
1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项目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
邮 编:017000
联 系 人:潘凯之 、张三海
电 话: 0477-8296925、8296579
传 真: 0477-8295536
招标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联系人: 崔岩、王宏
联系电话: 04725332884/5337656 15044991583/188472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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